关于五河县同路单采血浆站有限公司年采100吨单采血浆站项目(重新报批)生态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审批
安徽-蚌埠-五河县
发布时间: 2026年08月17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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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714/202608-00035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
******分局2026-08-17 15:44
五环许〔2026〕11号有效
2026-08-17
关于****年采100吨单采血浆站项目(重新报批)生态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关于****年采100吨单采血浆站项目(重新报批)生态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关于****年采100吨单采血浆站项目(重新报批)生态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关于****年采100吨单采血浆站项目(重新报批)生态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你公司报送的《****年采100吨单采血浆站项目(重新报批)生态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项目代码:****)收悉。经认真研究,结合专家技术评审意见,现批复如下:

原则同意《报告表》结论。项目选址位于**县兴淮**侧、国防南路东侧,总投资5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0万元,占总投资比例1.2%。主要建设内容:项目总用地面积21.2亩,用于建设单采血浆站;总建筑面积约7214.51平方米,其中地下建筑面积约227.05平方米、地上面积6987.46平方米,设置采浆床椅64张,项目建成后可形成血浆100吨年采能力。

项目于2024年委托编制了《****年采100吨单采血浆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分局于2024年1月5日以五环许〔2024〕1号对该项目进行了批复。项目新增清洗废水;检验室及采浆室废水作为废水处理,根据《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判定属于重大变动,需重新报批环评。项目经****委员会备案。在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的前提下,各类污染物可实现达标排放,主要污染物排放满足总量控制指标要求,我局原则同意《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工艺、地点和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

二、项目建设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严格落实《报告表》中废气收集处理措施。检验废气由通风橱处理系统处理后由15m排气筒排放;食堂油烟使用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经专用管道送至屋顶排放。油烟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 18483-2001)中要求。

(二)项目实行雨污分流。雨水经雨水管网排放;洗衣废水、检验室及采浆室废水经自建污水处理室“格栅+调节+混凝沉淀+消毒”处理、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及化粪池预处理、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经****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466-2005****医疗机构****医疗机构水污染物预****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接管限值要求。

(三)按固体废物“**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防止二次污染。一般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应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要求;危险废物贮存应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要求,并依法依规进行处置。

(四)优化站区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加强维护管理。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优化平面布置,合理布置高噪声设备,强化隔声、消声、设备减振等降噪措施。厂界噪声须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五)落实地下水、土壤污染防治措施。严格落实分区防渗措施,按照《报告表》中关于地下水、土壤分区防渗的设计要求,做好污物暂存间、废水收集管道、****处理站等区域重点防渗工作。

(六)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发生重大变动,你单位应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批准之日起,如超过5年方决定开工建设的,其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报原审批部门重新审核。

(七)建立健全内部环境管理机制,制定完善的环保规章制度,建立完整的企业环境管理体系。提高设计与管理水平,强化污染源和无组织排放管理,加强非正常工况下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制定自行监测方案,落实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按规定开展自行监测和信息主动公开。项目实施后最终排入外环境的污染物总量不得超过核定的总量控制指标。

三、建立健全污染物排放主体责任机制。你公司应在本项目投入使用前开展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并按规定排放污染物,未完成排污登记前不得投入运行。

四、你单位应按照《中华人民**国生态环境法典》要求,污染防治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污染防治设施应当符合《报告表》要求,不得擅自拆除或者闲置。建设项目在投入生产或者使用前,你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对配套建设的污染防治设施进行验收。

五、此审批意见仅说明该项目应符合的环境保护相关要求,还应依法取得其他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

六、请**县生态****执法大队负责该项目的日常环境监管工作,确保项目按环评报告及批复要求设计、施工和生产。

(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45955F)

2026年8月17日

抄送:**县生态****执法大队、******公司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