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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市发改政务〔2026〕22号
**县发展改革委:
你委报来《关于****城市燃气项目核准变更的请示》(万发改文〔2026〕30号)及相关附件收悉。2024年5月14日,我委对****城市燃气项目进行核准,并出具了《关于****城市燃气项目核准的批复》(宜市发改政务〔2024〕15号)(项目代码:****)。****工业园规划调整,拟建门站建设地点变化,高压气源管道、中压管道路由和项目总投资随站址变更相应调整,拟变更核准内容。结合项目调整后的建设内容以及项目评审专家组意见,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核准内容变更批复如下:
一、变更建设地点和建设内容
1.****工业园****工业园****园区经一**侧、纬二路****工业园****园区经三路西南侧、纬一路西北侧。
2.高压气源管道3.9km变更为3.78km。
3.中压燃气管道8.4km变更为3.92km。其中纬一路中压燃气管道0.30km,采用DN508×9.5 L245N PSL2 HFW钢管;**大道中压燃气管道3.62km,采用dn315 PE100 SDR11聚乙烯管。
4.变更后应保证项目安全设施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二、变更项目总投资
项目总投资4940.18万元变更为4906.95万元,项目资本金占总投资的30%,其余70%资金由项目单位自筹。
其余核准内容维持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