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07月28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的决定》(国令第682号),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生态环境部公告[2018]第9号)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其批复的要求。并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指南、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提出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建设项目位于**省**市石排镇水贝龙塘北路9号201****中心卫星坐标:北纬23°5'42.321",东经113°57'27.885")。项目占地面积2025m2,建筑面积2480m2,项目项目总投资100万元,建成后,主要从事塑胶帽檐、箱包压板、卡纸、编织绳的加工生产,年加工生产塑胶帽檐18吨、箱包压板2吨、纸板6吨、编织绳3吨。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项目于2025年06月委托****编制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25年10月31****环境局审批同意,批复文号为:东环建〔2025〕3140号。
本项目于2025年11月开工建设,2025年11月03日企业进行排污许可证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登记编号:****。于2025年11月建设完成并开始进行调试生产,调试日期为2025年11月03日,目前,项目生产设备和环境保护治理设施稳定运行,在调试过程期间无环境投诉、违法或处罚记录等情况。
(三)投资情况
本项目投资1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万,占总投资的10%。
(四)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工作范围主要针对《******项目》主体工程及其配套环保设施。
二、工程变动情况
本项目为**项目,无工程变动情况。
三、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一)废水
生活污水:项目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排入****处理厂深度处理后达标排放。
雨水:项目实施雨污分流,雨水和污水分开收集、分开处置;雨水经厂区雨水收集系统收集后排入市政雨水管网。
挤出成型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定期补充损耗,补充水量为734.4t/a。
(二)废气
挤出成型工序废气:项目将挤出成型工序设备设置在密闭车间内,产生的有机废气(非甲烷总烃、臭气浓度)经集气罩收集后引至“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未被收集的有机废气经加强密闭空间管理,减少无组织逸散。
混料、破碎工序废气:通过加强车间机械通风后无组织排放。
(三)噪声
项目产生的噪声主要为车间设备的运行噪声和机械通风所用排气扇的运行噪声。项目通过合理布局、选取低噪声设备、采用厂房隔声、加强设备维护、合理安排生产时间等措施,降低噪声对周围声环境的影响。
(四)固体废物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一般工业固体废****公司回收处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在厂内采用库房或包装工具贮存,贮存过程满足相应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按有关规定落实工业固体废物申报登记制度及记录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场所外部挂有一般固体废物警示牌和一般固体废物标识牌,内部墙面均贴有相应的一般固体废物标识牌,并挂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台账。
危险废物:危险废物经收集后交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危险废物已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要求设置规范的危险废物贮存场所,并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和按有关规定落实危险废物申报登记制度及记录危险废物管理台账。达到防风、防晒、防雨、防漏、防渗、防腐等要求。危险废物贮存场所外部挂有危险废物警示牌、危险废物管理制度和危险废物标识牌等。各类危险废物分类贮存在危险废物分类收集区域,底部设有防泄漏围堰,内部墙面均贴有相应的危险废物标识牌,并挂有危险废物台账。
生活垃圾:生活垃圾按照指定地点堆放在生活垃圾堆放点,每日由环卫部门清理运走。
(五)辐射
不涉及辐射类设备的安装和使用。
(六)其他环境保护设施
厂房已铺设好污水收集管道,厂房、路面均已经做好硬化,可有效防止泄漏物料下渗到土壤和地下水。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根据******公司提供的验收监测报告(报告编号为:GDHJ-****0608),可知:
1、生活污水达标排放分析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生活污水排放口污水中pH值、色度、悬浮物、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氨氮、总氮、总磷、动植物油类、阴离子表面活性剂排放符合验收执行标准**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表4第二类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表1 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控制项目限值B级标准的较严值要求
2、废气达标排放分析
1)验收监测期间,项目挤出成型工序废气排气筒中非甲烷总烃排放符合验收执行标准《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臭气浓度排放符合验收执行标准《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要求;无组织排放中臭气浓度排放符合验收执行标准《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二级新扩改建)要求。
2)验收监测期间,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中非甲烷总烃排放符合验收执行标准**省《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 44/2367-2022)表3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项目混料、破碎工序无组织排放大气污染物中颗粒物排放符合验收执行标准**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表2工艺废气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3、噪声达标分析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测点位置厂界环境噪声排放符合验收执行标准《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表1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限值(厂界外声环境功能区3类)要求。
4、总量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非甲烷总烃未超过环评批准排放量(0.0084t/a),项目总量排放满足审批要求。
综上所述,在验收监测期间,****(**)项目的污染物均达标排放;未超过环评批准排放量,项目总量排放满足审批要求。
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项目建设过程中按照环评及其批复要求落实了相关环保措施,废水、废气、噪声污染物达标排放,固废得到有效处置。项目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六、验收结论
****(**)项目按照环评及批复要求基本落实了相关的环境保护措施,执行了“三同时”管理制度,不涉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第八条所列的不予通过验收的九种情形。项目采取的污染物处理处置措施可行,验收监测结果表明各类污染物满足相应的排放标准,基本达到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条件,验收工作组同意该项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七、后续建议和要求
1、企业应在项目运行过程中加强环境保护管理工作,严格执行各类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定期对各项环境保护设施进行检查、维护和更新,确保污染物能长期稳定达标排放,减少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2、积极配合各级环保部门做好该项目的日常环境保护监管工作,对该项目污染防治有新要求的,应按新要求执行。
3、按国家、省、市关于信息公开的法律法规及文件要求,做好相关环境信息公开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