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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包括验收报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市智慧口岸综合管理平台项目EPC****检查站车辆安全检查系统)
建设单位:****
****商务局于2025年12月取得《关于**市智慧口岸综合管理平台项目 EPC ****检查站车辆安全检查系统)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批复文号:黑环审〔2025〕47号,根据《**市机构改革方案》(绥办发〔2024〕5****管委会会议纪要〔2025〕3号,****委员会****商务局,后经会议明确,该项目建设主体责任调整由****承接。)建设地点:**市公路口岸内
公示内容: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
公示时间:2026年8月17日至2026年9月14日共20个工作日
联系人:马主任 联系电话:189****5230
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