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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总局 教育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中小学教辅材料管理办法〉的通知》(新广出发〔2015〕45号)和《****教育厅关于印发〈**省2026年义务教育教辅材料评议推荐目录〉的通知》(皖教秘教材〔2026〕11号)等文件精神,按照教科书选用程序,从**省2026年义务教育教辅材料评议推荐目录中,****学校选用教辅材料。现将选用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8月17日至8月21日。
公示期间,若对相关内容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提出,反映内容应当客观真实。以个人名义反映的材料需署实名,并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联系电话,以便调查核实;以单位名义反映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匿名方式提出或无法核实身份信息的异议不予受理。
请有关送选单位仔细核对公示目录中的信息,如果发现有误需要更改的相关信息,需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情况说明(PDF版)。
上述所有材料,请于2026年8月21日17:30前发送至指定邮箱(以邮件接收时间为准),逾期不予受理。联系电话:0553—****640,电子邮箱:****@163.com。
**市2026年中****委员会办公室
2026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