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公告标题 |
**中上游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项目实施方案编制及修改-澄清公告 |
||
| 公告类型 |
答疑澄清 |
公告发布时间 |
2026-08-17 |
| 投标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
2026-09-03 09:00:00 |
开标时间标书代写 |
2026-09-03 09:00:00 |
| 答疑澄清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
2026-08-18 00:00:00 |
投标人提问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
2026-08-23 00:00:00 |
| 变更/澄清说明 |
“变更/答疑说明文件”中涉及评审的实质性内容(评审因素、业绩类型界定、判断依据等),如牵引指标牵出的业绩定义范围规模、人员要求的专业类型及等级、奖项的描述定义等,应与重新编制的招标文件(“答疑文件正文”)保持一致;如不一致的,以“答疑文件正文”为准,“答疑文件正文”作为评审的唯一依据和评审唯一支撑。 |
||
| 澄清公告内容 |
**中上游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项目实施方案编制及修改澄清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中上游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项目实施方案编制及修改于2026年8月13日在**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省公共**交易服务平台发布了招标公告,现对招标文件进行以下澄清与更正: 1、原招标文件 第一章 招标公告2.3项目基本情况:**中上游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项目实施方案编制及修改,主要包括两大内容,一是实施方案编制前的生态本底调查工作,二是基于生态本底调查等工作编制的实施方案。工作主要包括资料收集、外业调查、生态本底调查与评价、子项目初步筛选、子项目论证确定、子项目实施方案编制、子项目实施方案审查和修改等工作。 更正为:2.3项目基本情况:**中上游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项目实施方案编制及修改,主要包括两大内容,一是实施方案编制前的生态本底调查工作,二是基于生态本底调查等工作编制的实施方案。工作主要包括资料收集、外业调查、生态本底调查与评价、子项目初步筛选、子项目论证确定、子项目实施方案编制、子项目实施方案审查和修改等工作。涉及**市12个县市区中的部分地区,总面积为6266.46平方公里,生态环境调查面积为2165.13平方公里(其中**县:319.14平方公里、**县166.14平方公里、**县330.15平方公里、**县154.11平方公里、**县248.08平方公里、**县154.66平方公里、**市108.45平方公里、鹤**70.47平方公里、**县320.42平方公里、**区31.27平方公里、**县67.07平方公里、**县195.17平方公里)。 2、原招标文件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1.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成员5人或以上单数,其中:招标人代表1人,专家4人。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从**省综合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更正为:6.1.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成员7人或以上单数,其中:招标人代表2人,专家5人。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从**省综合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3原招标文件、合同协议书 四、合同金额3.付款方式:签订合同时商议确定。 更正为:付款方式:本合同生效后,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交发包人认可的成果资料且通过省级主管部门复核后,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中标金额的40%,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交发包人认可的成果资料且通过自然**部主管部门复核后,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中标金额的50%,本项目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中标金额的10%。 注:以上付款时承包人需提供等额的增值税发票,发包人凭承包人开具的有效发票付款,承包人未按要求提供发票的,发包人有权顺延付款,不承担违约责任。 其它内容不变,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关注澄清公告并下载澄清文件。澄清公告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若本澄清公告与招标文件有不一致之处,以本澄清公告为准。请各投标人自行关注本次澄清公告。 招 标 人:**** 地 址:**省﹒**市﹒鹤**﹒锦溪北路136号 联 系 人:杨锴宁 电 话:181****3901 传 真: / 电子邮件:****@163.com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 **湘江新区麓谷街道**路18号中电软件园二期第D3栋14层1412号 项目负责人:汤冬秀 (按招标代理委托协议填写) 项目组其他成员:谭适时、杨平(按招标代理委托协议填写) 电 话: 193****6683 传 真: 0731-****2528 电子邮件: ****@qq.com 行政监督部门: **省﹒**市﹒市辖区﹒**市发展改革委 地 址: **省**市迎丰中路1081****交易中心3楼) 电 话:0745-****377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