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医院4+N”安防系统建设平台服务费项目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示
一、项目信息
(一)采购人:****
(二)项目编号:****
(三)项目名称:****关于“**医院4+N”安防系统建设平台服务费项目
(四)预算金额:人民币:29432.00元/年,共3年,费用合计88296.00元。
(五)采购内容
**医院4+N安防系统建设平台服务内容及收费一览表
二、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及《****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或服务,可以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一)因货物或者服务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导致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二)因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的;(三)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的;(四)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采购。
原因及情况说明: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1.业务连续性要求:我院现有专线电路、云监控、一键报警系统等核心业务均依托中国电信网络部署,相关系统已与公**台实现专线互联。若更换供应商,需重新调试系统并迁移数据,可能导致业务中断,存在重大信息安全风险。
2.专线服务特殊性:专线电路均为政策性专用网络,需符合国家要求的技术规范,中国电信为当前本地区指定接入服务商。
3.不可替代性:中国电信提供的网络服务、云监控与现有硬件设备、系统架构高度兼容,其他供应商无法在同等条件下满足现有业务无缝衔接需求。
4.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之规定,本院拟采取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司续签采购合同。综上所述,本项目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项"因服务使用不可替代的专有**(固定电话号码),导致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及第(四)项"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采购"的情形,故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三、项目拟推荐单一来源供应商信息
供应商名称:****
地址:**市**区灵秀街46号通信业务生产楼
四、公示期限
2026年8月17日至2026年8月21日(共五个工作日)。
五、异议反馈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将书面形式(包括异议具体内容、事实、供应商名称及联系人信息等)将意见反馈至采购人,逾期不予受理。
咨询电话:如对本项目有任何疑问,****采购办邓工,联系电话:133****7771。
****
2026年8月17日
****重建于1993年3月,经过30年的风雨历程,目前已发展成为全市唯一集医疗、急救、预防保健为一体的国家综****医院。2021年1月份,****大学****医院与****建立紧密型医联体,********大学****医院**分院,推动双边一体化建设,****危重急诊的救治能力得到显著提升,让**市民在家门口就能享受到优质安全、高效便捷的自治区级医疗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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