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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县部分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技术改造项目一期项目初步设计概算的批复
**县****公司:
《关于要求审批**县部分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技术改造项目一期初步设计概算的请示》及有关材料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我局委托****,对相关材料进行了审核,经确认,原则同意你单位委托中国华西****公司编制的**县部分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技术改造项目一期(投资项目统一代码:2506-445122-19-01-175626)初步设计概算。
二、项目概算总投资5708.06万元(见附表),其中工程费用4550.03万元(**镇395.16万元,饶洋镇257.18万元,**镇1553.89万元,三饶镇360.54万元,建饶镇33.87万元,**镇181.59万元,**镇306.25万元,新塘镇75.22万元,浮滨镇624.00万元,汤溪镇86.28万元,新圩镇373.23万元,樟溪镇101.84万元,联饶镇197.39万元,大埕镇3.60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890.64万元,预备费用267.39万元。
请按照批准的建设规模、内容和标准组织实施,切实做好投资控制。
附件:**县部分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技术改造项目一期项目初步设计概算核定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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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8月17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县统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