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接采购公示
一、采购单编号:****
二、报价有效期:2026-11-15
三、组织形式:委托采购
四、采购单位:****,****公司
五、采购代理单位:****
六、采购标的名称:****电厂、大化电厂集中仓储智能化改造实施服务项目直接采购(打捆)
七、拟采购物资、施工或服务的说明:
大化电厂集中仓储智能化改造软件开发及实施服务项目,****集团自研智慧仓储管理系统为核心载体,依托物联网、二维码识别、大数据分析等数字化技术,对电厂现有仓储管理全流程进行智能化升级。项目通过部署手持智能终端、无线AP等智能硬件,实现现场物资扫码入库、出库、盘点、台账统计全流程数字化管控,****集团现有生产管理、资产管理系统之间的数据互通、接口对接与数据同步。西津电厂集中仓储智能化改造实施管理服务项目主要采购的内容是WCS系统、软件开发及实施服务、一体化物资模块实施。****集团成熟统一的智慧仓储管理体系开展,****集团标准化WEB端管理平台基础上,拓展搭建移动终端APP业务场景,完善全场景作业支撑能力。****集团ERP物资管理模块,全面打通需求计划、采购计划、采购订单、到货验收、出入库管控、库存盘点等全链条业务链路,实现物资从需求提报、采购实施、入库存储、领用出库、库存盘点的全生命周期闭环管理。同时联动前端智能硬件设备,构建软硬件协同、前后端联动的一体化管控体系。项目实施后,全面实践跨系统数据共享、账实同步、业务联动,保障仓储全要素数据真实、准确、一致,****集团数字化管控体系。
八、采用直接采购的原因及说明:
集中仓储智能化改造——软件开发****集团供应链协同平台配套的系统,是集团统建项目,与供应链协同平台、原有一体化系统等进行频繁互通,开发过程涉及到的源代码,需与原有一体化系统、物资供应链系统保持一致、接口适配,否则将影响到系统的功能配套要求,达不到预期的效果。因此,本次集中仓储智能化改造——软件开发及实施是在原有一体化系统、物资供应链系统原研发厂家为****。本项目所需要进行的系统升级开发、改造、数据服务等工作,需在原系统上进行,因技术保密原因,目前该系统的原代码等资料尚未公开,其它厂商无法在原有系统上增加所需功能、更换或升级软件版本,因此本项目需由原厂家****负责,因此本项目采购符合《****公司采购管理规定》****集团制〔2024〕27号第二十四条“直接采购适用条件以下情形:四是需向原供应商采购,否则将影响施工或者功能配套要求;”之规定,需要进行直接采购。
九、拟定供应商名称:****
拟定供应商地址:******市**区
十、公示期限:2026-08-17至2026-08-24
十一、如对以上公示有异议,请与下表所列联系人进行联系。
| 采购执行人:莫超能 | 电话:0771-****449 |
| 联系地址: | 电子邮箱:****@cweme.com |
| 联系人:莫经理 | 电话:0771-****449 |
| 联系地址:****市民族大道126-1号龙滩大厦 | 电子邮箱:****@cweme.com |
具体规格、技术指标及售后服务要求等详见下表。
| 1 | ****总厂大化电厂集中仓储智能化改造-软件开发及实施服务项目 | 1 | 项 | 6% | 2026-12-15 | **壮族自治区,**市,**县 ****市大化县 | **** | 本采购为项目采购,实际采购内容详见采购文件 |
| 2 | 西津电厂集中仓储智能化改造实施管理服务项目 | 1 | 个 | 6% | 2026-08-28 | **壮族自治区,**市,横州市 **横州镇西津路81号 | ****公司 | 拟直接采购方式采购(大唐先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