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2026学年供餐企业的合同到期,为进一步规范我校校外供餐管理工作,寻求优质供餐企业,提升供餐质量与满意度,保障学生的身体健康和饮食安全,经****委员会研究讨论与投票,决定启动重新遴选程序。根据《****学校外供餐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厦教办〔2024〕63号)、《****教育厅****小学校外供餐管理工作的通知》(闽教安〔2024〕13号)以及《****学校校外供餐集体配送服务遴选的通知》要求,制定本遴选方案。
组长:林加进
教师代表:吕逸杰、林剑鹏
成员:家长代表12—15人(占比不少于80%)
学校公众号8月17日发布重新遴选公告,符合入围招标且有意为我校师生供餐的企业于8月21日前向总务科负责人吕逸杰老师报名,联系方式138****9878。报名不足三家,由总务科主动联系。
8月22日下午2:30,学校****小组成员到报名企业进行现场考察。
拟于8月23日下午2:30在学校大会议室进行供餐企业现场宣讲,****公司的中央厨房环境、操作程序、食谱方案、服务承诺等,并与家长现场互动,针对家长提出的问题进行解答。每家供餐企业宣讲时间为8分钟以内。
校外供餐企业代表人员报到时间为8月23日下午2:10前(迟到或未到视为弃权),随机抽签确定宣讲顺序。
****小组组织家长代表(参与投票的家长以随机方式产生,人数不少于本校用餐学生人数的10%)进行现****小组成员、参与投票的代表与入围企业有所关联的应主动回避),有效票超过50%直接确定;未有超过50%的企业,组织对前两名再次投票及产生超过50%企业。****小组、家长代表现场进行监票、计票,现场公布遴选结果。
****学校公众号进行公示。
中标供餐企业于8月27日前到校签订合同、熟悉场地、落实人员培训及物资准备等,保证9月1日(周一)开始供餐。
仅限**区2026—2028年校外供餐集体配送服务项目中标入围13家企业参与报名,其他企业无报名资格,同时需满足以下条件:
1. 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集体用餐配送类食品经营许可证,自有标准化中央厨房、配套封闭配送车辆;
2. 配备1名及以上持证营养师、专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建立完整食品安全台账;
3. 提供近三年信用中国(****)专项信用报告,近3年内无食品安全行政处罚、无食品安全事故记录,未被列入经营异常、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4. 三年****小学依据正规程序辞退、无重大学生集中投诉整改不力记录;
5. 无任何转包分包、违规变更生产地址、使用禁限食材等违约失信记录,未纳入教育部门供餐负面清单。
校外供餐企业服务标准、餐费标准、缴费方式、食品安全事故应对措施、食品安全问题处理方法、违约责任、服务期限、供餐场所、退出机制、解除合同条件、不定期查看视频监控记录等;
明确供餐食品应提供营养价值较高的畜禽肉蛋奶、新鲜蔬菜水果和谷薯类食品等,不得提供保健食品、含乳饮料和火腿肠等深加工食品,避免提供高盐、高油及高糖的食品,不得制售冷荤类食品、生食类食品、裱花蛋糕,不得加工制作四季豆、鲜黄花菜、野生蘑菇、发芽土豆等高风险食品,确保食品新鲜卫生、品种多样、营养均衡;
杜绝“开袋加热倒出即食”的预制菜模式,不得使用任何含有有害添加剂的料理包,不得使用隔夜菜,每日餐食现做现出;
配送车辆须符合卫生规范要求并安装GPS定位系统;严禁转包、分包供餐业务,禁止擅自变更供餐生产地址、擅自更换履约人等。
1. 供餐企业****学校实际制定的供餐应急处理机制进行备案;
2. 相关方案、措施如有变更应双方协商确定,并做好备案工作。
▌初审:总务科
▌二审:副校长室
▌终审:校长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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