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农业农村厅印发辽农农[2026]13号文件,****农业农村厅印发辽农农[2026]29号文件,****农业农村厅印发辽农农[2026]45号文件,辽财指经[381]文件要求,特制定**县重点流域面源污染综合治理项目,地质勘察机构遴选的相关工作。相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项目名称
**省**县重点流域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项目(地质勘察)
二、服务内容
1.编制地质勘察方案;
2.项目现场勘察测绘,出具地勘报告。
三、项目资金
**省**市**县重点流域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项目资金4457.40万元。
四、机构资格要求
参与遴选的地质勘察机构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并按顺序提交相应证明文件:
(一)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身份证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明;
(三)机构成立3年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四)具有类似业绩,提供近3年(2023年8月至今)至少完成1项同类项目业绩,提供委托合同、中标公告截图等佐证材料;
(五)能提供满足本项目服务内容的承诺函;
(六)具备国家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工程勘察综合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 (含乙级)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能力;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国家土木工程师(岩土)注册执业证书,提供社保缴纳证明;
(七)报价函(附件1)。
五、公告及递交时间
公告时间:2026年8月17日至2026年8月19日。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8月19日14:00。加急标书代写
六、递交地点及方式
递交地点:**省**市****201室。
递交方式:现场密封送达或邮寄。逾期送达或未密封的响应文件将不予受理。加急标书代写
七、评定时间
2026年8月19日14:30。
八、评审原则
本次评定原则采用符合性最低价法。
九、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省**市********办公室
地址:**省**市****201室
邮政编码:114300
联系人:于涛、于智、刘恒宇
联系电话:0412-****899 0412—****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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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