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期限:自本信息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22-****9600
传 真:022-****9601
通讯地址:**区桥北街道绿茵西路3****中心)
| 建设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名称 | 建设地点 |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 保护对策与措施 |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 公示起止日期 |
| 生物发酵饲料项目 | **** | **区大北涧沽镇中排干路与滨蓟路**西100米 | 乐航(天****公司 | 本项目拟投资800万元,在**区大北涧沽镇中排干路与滨蓟路**西100米建设生物发酵饲料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租赁现有厂房,购置配料仓、混合机、自动包装秤生产设备,采用袋装厌氧发酵工艺。项目建成后,年产生物发酵饲料10万吨。 | 1、废气:本项目投料工序产生的含尘废气经投料坑(2个)上方设置的“脉冲布袋除尘器(1#、2#)”底部集气口收集后引入各自配套的“脉冲布袋除尘器(1#、2#)”处理,除杂及除杂后落料工序产生的含尘废气经配料仓顶部集气口收集后引至1套“脉冲布袋除尘器(3#)”处理,计量、混合工序产生的含尘废气经计量装置集气口收集后引至1套“脉冲布袋除尘器(4#)”处理,以上各股净化后的尾气集中后,须经1根不低于15m高的排气筒达标排放;发酵工序产生的恶臭气体经密闭间顶部集气口收集后,引入1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尾气须经1根不低于15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本项目应加强管理,确保无组织废气达标排放。 2、废水: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锅炉排污水用于厂区洒水抑尘,确保不外排;员工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沉淀处理后,由**市****工程队清掏处置,确保不外排。 3、噪声:本项目应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隔声、减噪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排放。 4、固废:做好各类固体废物收集、贮存、运输和处置,做好**化、减量化、无害化。项目产生的废机油、含油沾染废物、废活性炭按照《危险废物收集 贮存 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进行收集、贮存及运输,并交由有相应资质单位进行处理、处置;危险废物暂存库应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进行建设和管理;严格按照《工业危险废物产生单位规范化管理指标及抽查表》做好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工作。本项目产生的废包装材料、金属杂物、废布袋、除尘灰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其中除尘灰集中收集后回用于生产,其余****回收部门;****管理部门定期清运。 | 2026.8.18— 2026.8.24 |
公示期限内,公众可以通过电话和信函的方式提出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的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