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餐厅食材配送服务项目澄清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
2、采购项目名称:中****餐厅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3、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8月18日
二、澄清内容
1、对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的第3.9条款的内容进行澄清,澄清内容为:
投标单位须提供一个单品的完整食品溯源链条,溯源链路依次为:食品生产制造商→上游批发供货商(如有)→中间经销商(如有)→参与投标配送单位,各环节需对应提供完整资质及交易凭证,具体材料要求如下:
(1)生产制造商:提供有效食品生产许可资质文件;
(2)上游批发厂家(若存在):提供双方供货**合同及对应经营资质;
(3)中间经销商(若存在):提供**供货合同及经营资质;
(4)投标单位:提供与上游**合同、产品检疫合格证明/农残检测报告、食材入库单据、客户订单单据、食材出库单据等全套流通凭证。
资料时效与份数要求:上述全链条资质、合同、检测单据、出入库凭证等资料,投标单位需提供一个单品完整食品溯源链条证明材料,所有检测报告、流通单据材料出具时间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报价截止之日止。
2、删除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中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条款号3.2.5的第2条内容:投标人其投标报价必须附有投标报价依据以及投标报价计算书(含单价分析)。
3、对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的评标办法前附表中商务部分评分标准的类似业绩进行澄清,澄清内容为:标书代写
投标人近三年(投标截止日前36个月内)签订并执行的1年内金额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的食材配送合同或不低于200万元人民币的团餐服务合同(含食材),提供3份合同计5分,每增加一份合同加2分,最多计25分。标书代写
注:
①每一合同需提供转账记录或发票或电子回单等证明文件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该合同的多份转账记录、发票、电子回单合计应超过对应金额(食材供应达到100万元,团餐服务(含食材)达到200万元),未提供不计分。
②同一个单位延续性项目业绩不重复计分。
③资格审查业绩可纳入商务评分业绩一并计分。
4、招标文件其余内容保持不变。
三、其他补充事宜
1、请各潜在供应商下载最新的澄清文件,以最新的澄清文件制作投标文件。标书代写
2、更正日期:2026年08月17日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招标人:****
地 址:**市**区麓天路28号五矿●麓谷科技产业园A2栋3楼综合部
业务联系人:刘莎
电 话:176****0902
电子邮件:****@minmetals.com
****管理部门:项目管理部
地址:**市**区麓**路966号
招标联系人:张先生
电话:155****0681
电子邮件:****@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