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示说明: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拟对******公司生物基BDO技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8月18日-8月24日(5个工作日)。 |
| 项目概况: | 本项目位于**省**市辽滨经开区华锦路西、合力街南,******公司现有厂区内。拟对原生物基BDO装置进行改造,提高产品纯度,新增精馏系统一套以及配套设施等,同步开展罐区储罐功能改造,将原300立方米废有机物储罐改造为四氢呋喃专用储存罐,原有1000立方米四氢呋喃储罐改造为中间产物丁二酸二甲酯专用储罐。技改后新增中间产品丁二酸二甲酯,最大产能为17394t/a,BDO最大产能不变,两种产品根据市场需求灵活调整生产方案。本项目总投资为800万元,不新增占地。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对策和措施: | 1.废气: (1)丁二酸拆包投料废气经现有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 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二级标准要求。 (2)TO焚烧炉废气经现有SNCR脱硝+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满足《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1-2015)及其修改单表5 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要求。 (3****处理站废气经现有 碱洗+生物除臭塔装置处理后,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表2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 、《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1-2015)及其修改单表5 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要求。 2.废水: 本项目废水排入现有处理能力为 3000t/d****处理站,采用 调节+气浮+水解酸化+厌氧发酵+AO生化+二沉+混凝沉淀、化学除磷 处理工艺处理后,排入辽东湾新****处理厂。废水污染物排放满足《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及其修改单表表 1 水污染物排放限值 、《**省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21/1627-2008)表 2 ****处理厂的水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表4 第二类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 三级标准。 3.固废: (1)厂内固废暂存 本项目依托厂内现有1座324m2危险废物贮存库和1座360m2一般固废暂存间。 (2)固废综合利用 本项目产生的废包装属于一般固废,定期外售综合利用。 (3)固体废物自行处置 本项目产生的废有机物暂存于装置区废有机物中间罐后,气化后送 TO炉焚烧。 (4)固废外委处置 对于没有回收价值的固废均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 4.噪声: 本项目噪声源主要为各种泵类。本项目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安装减振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要求。 |
| 公众参与情况: | 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环保部令2018年第4号)规定,按照要求开展了公众参与。 |
| 听证权利告知: | 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
|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 联系电话:0427-****733 传真:0427-****406 通讯地址:****管委会综合楼 邮编:12422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