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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采购条件 | |||||||||||||||||||||
| 本项目为****次氯酸钠采购项目,招标人为****。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国内供应商参加投标。 | |||||||||||||||||||||
| 二、项目基本情况 | |||||||||||||||||||||
| 1.项目名称:****次氯酸钠采购项目 | |||||||||||||||||||||
| 2.项目类别:货物类 | |||||||||||||||||||||
| 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 |||||||||||||||||||||
| 4.采购内容:工业次氯酸钠(有效氯含量≥10%),拟确定1家供应商,供货服务期1年。具体规格参数、技术条款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 |||||||||||||||||||||
| 5.预算金额:670元/吨 | |||||||||||||||||||||
|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 |||||||||||||||||||||
| 1、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依法注册,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生产厂家或授权代理商,保证货源品质、供应稳定充足。 代理商参加投标的,须具备生产厂家的授权书,一个生产厂家只允许授权一家代理商;生产厂家和代理商不允许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2、具备有效的《危险化学品生产许可证》或《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3、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属于委托营运的,应提供双方的**协议,以及受托方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供应商《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须具备危险货物运输范围,且拟派本项目的送货人员需具有危险货物运输驾驶证(驾驶员)和危险品运输押运证(押运员)。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项目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无质量和安全事故;参加本项目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信用中国”(http://www.****.cn/home)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n/shixin)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法律法规对合格投标人的其他要求、规定。 | |||||||||||||||||||||
| 四、采购文件获取 | |||||||||||||||||||||
| 1.采购文件获取方式及地点:登录**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www.****.com,投标人需在此服务平台注册账号)用户系统网上下载LYCGCF格式的招标文件(用户端登录-项目信息-项目流程-招标文件领取)。供应商操作参见首页“服务中心-操作手册”。领取截止时间前未按时下载招标文件的,不具备投标资格。招标人通过**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发布补充(澄清、修改)文件,已下载招标文件成功的投标人应自行关注采购服务平台,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未获取招标文件及补充(澄清、修改)文件或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标书代写 2.采购文件发售时间:2026年08月18日 09时00分00秒 到 2026年08月24日 17时00分00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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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投标文件提交标书代写 | |||||||||||||||||||||
| 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及地点:(1)递交方式:登录供应商系统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网上递交时间以服务器收到投标文件后返回的回执中的时间为准(回执中的时间由时间戳服务器生成,****中心保持一致)。逾期上传或者未按要求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不予受理。(2)递交地点:电子投标文件通过**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投标人系统递交。 标书代写 2.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8月28日 15时00分标书代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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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开标时间和地点标书代写 | |||||||||||||||||||||
| 1.开标时间:2026年08月28日 15时00分 标书代写 2.开标地点:**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电子标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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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发布公告媒介 | |||||||||||||||||||||
| 本公告在**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 https://www.****.com/发布。 | |||||||||||||||||||||
| 八、其他说明 | |||||||||||||||||||||
| 无。 | |||||||||||||||||||||
| 九、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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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监督部门名称:****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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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具体部门名称:综合管理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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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监督部门地址:**省**市**县龙家圈街道淮河路9号105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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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监督部门联系方式:0539-****0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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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监督部门联系邮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