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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核准登记公告
一、登记时间、地点
1.登记时间:2026年8月20日前(8:00-12:00;15:00-1800)。
2.登记地点:****金融办
联系人:杨茜茜 157****9377
二、核准登记对象
本次核准登记对象为经(2019)豫13刑终946号刑事判决书所认定从未参与兑付的90名集资参与人。
三、需携带材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原件由工作人员现场核验,复印件留存);
2.合同、收据原件及复印件,原件由工作人员现场核实后,退还集资参与人;
3.交款或转账凭证、汇款凭证原件及复印件;
4.已收回的本金、利息等收款凭证原件及复印件;
5.****银行卡(一类卡)复印件;
6.其他有关证明材料。
登记需集资参与人本人前来办理,如有集资参与人本人无法前来,委托他人前来办理,委托人除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供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授权委托书。集资参与人已过世的,继承人除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供继承人身份证和继承权公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
四、其他事项
1.自公告之日起请相互转告,及时登记。凡在截止日期前不来登记的,视为放弃。因未登记造成的损失,自行承担。
2.对虚报损失、重复登记、伪造凭证、恶意套利等行为,一经查实,取消兑付资格,****机关依法追究责任。
3.因两年未用且账户低于20元的账户,会转入睡眠账户无法转款,请****银行查询、激活账户。
4.本次兑付为第一批次兑付,后续批次兑付具体时间以宛**官方公告为准。
五、防范电信诈骗
本次清退不会通过电话、短信、微信等方式,要求集资参与人提供短信验证码、银行卡密码等信息,不会以任何理由提出要求转账、验资、缴费等要求。请提高警惕,谨防电信诈骗。
特此公告
2026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