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核定中舍公寓、中兴花苑土地储备项目建设项目规划土地意见书的决定

审批
上海-上海-普陀区
发布时间: 2026年08月18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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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核定中舍公寓、中兴花苑土地储备项目建设项目规划土地意见书的决定
索引号: ****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含住房)
公开属性: 主动公开
成文日期: 2026年08月16日
发文字号: 沪普规划**选预〔2026〕40号
发布日期: 2026年08月18日
公开主体: ****

****发展中心:

你单位填报的202********617号《**市建设项目规划土地意见书申请表》及所附的相关文件、图纸、资料收悉。经审核,该土地储备项目的实施方案已经审核批复(编号:202********0344)。现根据《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自然**部关于以“多规合一”为基础推进规划用地“多审合一、多证合一”改革的通知》(自然资规〔2019〕2号)以及本市国土空间规划管理的有关规定,同意核发中舍公寓、中兴花苑土地储备项目《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编号:沪普书(2026)BA310********0663),并提出选址(用地预审)意见如下:

一、选址意见

1、建设项目名称:中舍公寓、中兴花苑土地储备项目。

2、项目建设依据:《****社区W060401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A15、A17A、A17B街坊,****基地PTP0-0001单元5A****规划局部调整》(沪府规划〔2025〕233号)。

3、项目拟选位置:**区**路街道,****路、南至规划堰门路、西至兰凤新村旧改地块、北至兰凤新村旧改地块。

4、规划用地性质:三类住宅组团用地、社区文化用地、社区体育用地、道路用地、公共绿地。

5、建设项目拟用地面积:6069.74平方米。各地类明细:建设用地6069.74平方米,农用地0.0平方米(其中耕地0.0平方米),未利用地0.0平方米(以实测为准)。

二、用地预审意见

根据《自然**部关于进一步做好用地用海要素保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3〕89号),属于经依法批准的国土空间规划确定的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范围内的建设项目,无需申请办理用地预审。

三、规划设计要求

相关规划设计要求将根据批准的控制性详细规划,在土地出让或划拨阶段进一步明确。

四、其他管理要求

1、设计方案须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承担设计,设计单位必须按设计资格证书的等级范围承接设计任务,越级承接的设计文件无效。

2、本规划土地意见书有效期为三年,自批准之日起计算。如需对土地用途、建设项目选址等进行重大调整的,应当重新申请建设项目规划土地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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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8月16日

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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