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留存好、保管好荆楚文化、红色文化、地方特色、发展成就等档案,进一步发挥档案“存史、资政、育人”作用,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人民群众,我馆常年面向社会征集各个历史时期的档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范围
1.新中国成立前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进行革命斗争形成的文件、会议记录、地图、布告、传单、照片及红色货币、红色邮票、旗帜、印章等档案;革命领导人和英雄烈士的手迹、书信、日记、照片、物品等档案。
2.党和国家领导人来荆视察的题词、照片、音视频等档案。
3.古代、近代反映**自然地貌、水文地质、物产**、经济发展、战争战役、社会人文、民族宗教、风俗民情、方言谚语等方面的各种典籍、文书、舆图、族谱、字画、碑刻、老照片、报刊、实物等档案。
4.反映近代**社会变迁、商埠发展、市政建设、名店名品名人的文书、书籍、老照片、旧报刊、回忆录及证照、票据、印章、牌匾等档案。
5.反映新中国成立后**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改革开放、新时代奋进成就的文件、统计数据、书籍、画册、照片、音视频等档案。
6. 反映**重要活动、重要事件、重大科研成果、重大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的文件、书籍、回忆录、照片、音视频、实物等档案。
7.**籍或曾经在**工作过的享有较高声望的专家、文学家、艺术家、非遗传承人、有突出贡献的科技工作者、体育奥运冠军和**冠军、省级以上劳模和工匠、正厅级以上领导干部档案,包括手稿、信函、笔记、论著、艺术作品、非遗作品、证书、奖品、照片、音视频、实物等。
8.****民主党派、社会团体的重要活动、事件、人物等具有重要价值的档案。
9.著名专家学者、社会知名人士、华人华侨、国际友人来荆访问、活动的题词、照片、音视频等。
10.其他反映**历史文化和现当代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等具有重要价值的档案。
二、征集方式
鼓励各级各类单位、社会组织、广大群众捐献档案,以利于更好地发挥档案的价值和作用。档案所有权人也可选****档案馆,或向档案馆提供档案复制件的方式,保留所有权的同时,方便社会利用。
凡向本馆捐献档案、进行档案寄存和提供复制档案的单位或个人,对其档案享有优先利用权,并可对不宜向社会开放和限制他人使用的内容提出限制利用的意见。
凡向本馆捐献档案、进行档案寄存和提供复制档案的单位或个人,我馆与之签署相关协议,明确档案的所有权和处置权及其他特殊约定。对捐献档案者,我馆颁发档案捐献证书。捐献内容特别珍贵、价值特别突出的档案,我馆将依法以适当方式予以表扬或奖励。
三、有关要求
1.捐献、寄存、提供复制的档案应具有典型地方特色或较高的历史、文化、科研价值,并具有稀缺性、代表性。
2.凡捐献、寄存、提供复制的档案,必须来源合法,真实可靠,权属明确。
3.每件档案需附简要文字说明,注明形成时间、主要内容等。照片和音视频档案需注明是原件、翻拍件或扫描件,还需揭示人物姓名、主要景物或建筑、拍摄地点和背景、拍摄者姓名等信息。实物档案需注明材质、尺寸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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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孙**;联系电话:0716-****937、****9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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