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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 | **区潘庄示范小城镇农民安置用房建设项目消防救援站 |
| 项目类型 | 城市建设类 |
| 建设单位 | **** |
| 编制单位 | ****公司 |
| 监测单位 | **信达****公司 |
| 地理位置 | **市--**区 |
| 说明 | 根据《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水务局关于印发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加强水土保持监管实施意见的通知》(津水政服[2019]1号)等相关文件的规定,2026年8月3日,**区潘庄示范小城镇农民安置用房建设项目消防救援站通过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会议,并形成验收鉴定书,该项目验收结论:水土保持自主验收合格。现将水土保持验收材料进行公示如下: 公示时间自2026年8日4日至2026年9月1日,公示期2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意见或建议,可通过如下方式反映。 联系人: 姜工 联系电话:151****7036 |
| 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