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要求(服务供应商必须全部响应以下内容)
服务供应商应按照《中华人民**国劳动法》的相关规定发放工资,服务人员工资不得低于**市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工资不含按国家规定供应商必须支付的社会保险及其他应付费用)。
服务供应商应按照《中华人民**国社会保险法》和《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支付国家规定必须购买的社会保险费用(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和缴存住房公积金。
服务期内本项目不因物价水平及人员薪金而作价格调整,投标人报价应充分考虑服务期内物价水平及人员薪金的调整因素。如因用工引起的劳动纠纷问题由中标人负责解决。
服务供应商报价时须制定适当的薪酬标准(标准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缴存住房公积金)并严格执行。
服务供应商无不良记录,信誉良好;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形式的投标。
二、课程教学服务人员要求
1、教学服务人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国宪法和法律,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工作能力。
(3)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职业资格等。
2、教学服务人员岗位条件
(1)学历要求:本科及以上学历;
(2)有中职教师资格证或高中教师资格证;
3、教学服务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录用
(1)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或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5年的。
(3)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因涉嫌违法违纪被立案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等。
(4)近两年内,****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等环节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5)现役军人和在读未毕业人员。
(6)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录用的其他情形的。
三、课程教学服务人员配备、人员薪酬要求
本项目最高限价为39.2万元,时间为2026年9月1日至2027年2月28日共6个月,需要配备10名教学服务人员,每人月薪6000元(含五险一金,不含税费)。其中,6000×10×6=360000元为固定发放给教学服务人员金额,人员的管理费用、商业保险、风险金、税费等由投标人根据最高限价自行报价,总报价低于360000元为无效报价。
根据《劳动法》的要求和**市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相关要求,认真核算成本,满足学校对所有教学服务人员的薪酬要求。投标人中标后,除须按照上述要求发放人员薪资,如有调整,还须采购人确认。
四、投标时请提交相关资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1份);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受托代理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经办人签名),如投标人为法人本人则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3)投标人近三年内(2023年8****学校课程教学服务项目工作经验及业绩(提供近三年的合同扫描件等相应佐证材料);
(4)对项目总体要求响应情况;
(5)报价明细表。
以上资料需加盖单位公章,用信封密封后,在封口缝加盖公章,在信封封面必须写明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五、投标时间:2026年8月18日至2026年8月23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
六、投标地点:**市**区增江街东**路115号,****,联系人:吴老师,联系电话:135****45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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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