酉阳县板桥****养殖场项目-报批前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相关规定,现将本项目环评报批前核心信息公示如下:
1.建设项目名称:酉阳县板桥****养殖场项目
2.建设地点:**市**县板桥乡水车坝村二组
3.建设单位:****(个体工商户)
4.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公司
5.建设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改建/□扩建项目,总占地面积8000m2,总投资402万元,环保投资49万元。
项目养殖场为代养育肥猪,无种猪养殖,主要进行断奶仔猪的保育及育肥;项目场地内负责生猪饲养、场区污染治理等。项目全场建设4栋圈舍和1栋管理用房,配套建设有污水、粪污处理区域等,建成后常年存栏生猪5000头,年出栏育肥猪10000头。所需的猪饲料外购商品颗粒饲料,不进行饲料加工;项目不涉及种猪、仔猪养殖,不涉及配种、分娩,不涉及生猪屠宰。
项目建设工期为6个月。项目劳动定员为10人。
6.主要环境影响
本项目营运期主要产生养殖废水、养殖废气、噪声及固体废物等。运营期废水主要为猪尿、猪舍冲洗水、职工生活污水,废气主要为圈舍和粪污处理区产生的臭气,污染因子为 NH3、H2S,固废为猪只粪便、病死猪只、生活垃圾、危险废物等,噪声主要为动物(猪只)叫声和设备运行噪声。
项目评价区域不涉及森林公园、自然保护区等环境敏感区,****医院、学校、城镇等特别敏感区域,周边零星分布少量分散居民。项目占地范围主要为旱地。区域动物主要为猪、牛、羊、鸡、鸭、鹅等家畜家禽及农田常见的麻雀、鼠类等野生动物,未见珍稀动物分布。项目所在区域周边分布有少量山涧裂隙水、山泉水收集池,供周边农户灌溉使用,主要分布在周边村落(本项目地下水径流区、地下水上游、地下水下游),区内无地下水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及其保护区、分散式饮用水水源地等地下水环境保护目标。评价区内生态环境保护目标主要为生态保护红线、公益林、天然林、永久基本农田、**市重点保护动物、易危动物、中国特有种动物。
7. 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废气:猪粪日产日清,强化猪舍消毒,饲料中适量添加EM菌,优化饲料结构组分,猪舍定期喷淋消毒除臭;定期对堆粪棚喷洒除臭剂消毒除臭;定期对污水处理设施喷洒除臭剂消毒除臭;沼气系统设置放空火炬,沼气放空点燃处置;厨房油烟分别经1套油烟净化器处理由楼顶排放;柴油发电机使用频率低,燃烧废气产生量少,由专用排气筒引至楼顶排放。采用上述措施后,项目臭气无组织排放满足《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596-2001)、《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食堂油烟废气满足《餐饮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50/859-2018)。
废水:项目污水经“固液分离+厌氧发酵”进行厌氧发酵工艺处理后存储于场内沼液暂存池,经罐车运输至沼液还田区域,再通过还田管网全部综合利用于周边耕地进行还田,不排放。养殖区各圈舍、堆粪棚、赶猪通道及道路周边均设置雨水渠,雨水渠末端设置切换阀,初期雨水经收集后进入废水(初期雨水)收集兼事故池,之后的雨水排入场区西侧冲沟。
噪声:项目选用低噪声设备,配套减振、隔声、消声措施后,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固体废物:养殖场猪粪经堆肥发酵后用于周边农田还田利用;病死猪只暂存于冻库,****公司进行无害化处理;医疗废物、废紫外灯、含油棉纱手套、废机油、废油桶等危险废物分类暂存于危废暂存点内,定期交有资质的单位收运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填埋场统一处置。餐厨垃圾交有资质单位处理。本项目固体废物经分类处理处置后对环境影响小。
地下水:本项目厂区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控、污染监控、应急响应”原则,将猪舍(含储粪池)、危废贮存点、粪污处理区(含干粪棚、堆肥发酵池、厌氧发酵池)、沼液储存池、应急池、柴油发电机房等区域作为重点防渗区;将消毒室、管理用房作为一般防渗区。项目分区做好防渗措施,满足防渗要求。
生态:项目投入运营后,施工期短期生态影响逐渐消失。运行期对生态环境的影响主要为占地造成的灌丛植被损失,以及养殖恶臭、处理后废水的间接影响。项目养殖废水经处理达标后全部用于周边还田区域农灌施肥,不仅不会损伤植被,还能补充土壤养分;通过改良粪尿分离工艺替代传统干清粪、搭配创新饲料、密闭加盖粪污处理区等地、堆粪棚每周喷洒生物除臭剂、场区外设置乔灌绿化隔离等措施,可大幅削减无组织臭气扩散,同时落实日常消杀、疫病防控、病死猪无害化处置及应急预案,可有效避免疫病传播,降低对周边野生动物的影响。项目配套场区绿化,进一步减缓了人工设施对生态环境的扰动。因此,本项目建设及运营对周边生态环境影响较小,采取各项生态保护与污染防治措施后,不利影响可有效减缓,项目建设具备生态可行性。
8.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项目分两次开展公众参与:
①首次公示:在酉阳在线网站发布第一次信息公示;
②征求意见稿公示:同步通过网络平台(酉阳****生态环境局网站)、地方报纸(**晚报)、现****村委会公示栏)三种方式公示,公示期不少于10个工作日;
未召开公众座谈会,公示期间未收集到公众反馈意见。
9.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示期限:从网页版****生态环境局作出审批决定之日止
联系人:胡工
联系电话:182****8761
电子邮箱:****@qq.com
书面邮寄地址:**市**区璧泉街道双星大道50号9幢7-8-42(请注明环评意见)
公众可通过信函、电话、邮件、来访等形式提交意见,并可申请查阅纸质版报告书。
公示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