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盘锦万佳友通生态家具有限公司年产15000吨腌制萝卜产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拟审批公示

审批
辽宁-盘锦-大洼区
发布时间: 2026年08月18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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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年产15000吨腌制萝卜产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拟审批公示
发布时间:2026-0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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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公司报送的《****年产15000吨腌制萝卜产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 报告表 )已收悉,经专家技术评估审核后,局务会研究通过,批复如下:

一、****拟投资1500万元在**省**市**区**镇建设年产15000吨腌制萝卜产品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4个腌制车间及仓库、办公楼、门卫等辅助工程。

****审批局出具了备案证明(**区行备[2025]163号),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项目建设满足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选址合理。在全面落实 报告表 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及风险防范措施前提下,从环保角度分析,****公司 报告表 中所列建设项目的地点、性质、规模、生产工艺和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

二、项目建设和运行过程中,建设单位必须认真落实 报告表 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腌制池采取密封处理;污水站池体加盖,定期喷洒除臭剂,产生废气无组织形式排放。废气中主要污染物排放浓度须满足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454-93)表1中二级 新扩改建 限值要求。

(二)强化地表水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腌制池清洗废水、腌制废水、三效蒸发器冷却水、三效蒸发器冷凝水等。生活污水排入防渗化粪池,定期清掏,不外排;腌制池清洗废水、腌****处理站处理后与三效蒸发器冷凝水一同通过废水排污口达标排放至十四排干;三效蒸发器冷却水用于厂区绿化,不外排。废水需执行《食品加工制造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46817-2025)直接排放限值、《**省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21/1627-2008)中表1标准直接排放的水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要求中的较严者。

本项目废水排污口在未取得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审批前不得排放任何废水。

(三)有效控制噪声影响

本项目所有生产设施均布置在厂房内,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强化运输车辆的管理,限制车速和载重量。确保厂界东侧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类标准,厂界南侧、西侧、北侧三侧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四)确保固体废物安全贮存和处置

本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为NaOH包装袋;一般固体废物为生活垃圾、边角料、废包装袋、污水处理站污泥、浮渣、废滤砂、废活性炭、废离子交换树脂、废滤芯、废RO膜、结晶粗盐、除臭剂包装桶、PAM、PAC包装袋等。危险废物和一般固体废物需按照 报告表 内要求妥善处理。

(五)严防地下水和土壤污染

加强源头控制,防止污染物跑、冒、滴、漏,降低污染物泄漏的环境风险;按 报告表 确定的分区防渗原则落实厂内各区域的防渗措施,确保防渗性能符合相关规范要求。同时,做好与防渗相关设计、施工等图纸文本、影像资料的留存以备查。

(六)风险防范与应急响应

严格落实 报告表 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按照 企业自救、属地自主、分级响应、区域联动 原则,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开展风险评估,****管理部门和属地突发环境事故应急预案有效衔接,定期进行应急培训和演练。当发生火灾爆炸等环境风险事故时,能够采取高效的控制措施,确保有效防范和应对突发环境事件。

三、你公司应按照《中华人民**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项目安全设施 三同时 监督管理办法》等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要求,健全内部污染防治设施稳定运行和管理责任制度,在环境保护设施设计、施工、验收、使用和拆除过程中,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认真执行 报告表 提出的环境管理及监测计划。建立技术文件档案,促进环境管理措施的修正和持续改进。

四、在工程施工和运营过程中,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平台,定期发布企业环境信息,及时解决公众担忧的环境问题,满足公众合理的环境诉求,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五、你公司应按《排污许可管理条例》规定,履行排污许可手续,并按规定达标排放污染物。同时,按照国家有关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要求,落实污染物总量确认书中各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

六、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 三同时 制度。项目竣工后按照规定程序完成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经验收合格后,项目方可正式投入生产。

七、环境影响报告表经批准后,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工艺或者防治污染、环境风险防范等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该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自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文件批准之日起,如超过五年开工建设,环境影响报告表应报我局重新审核。

八、盘****分局负责项目建设及运行期的环境监管工作,你公司应按规定接受各级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的日常监督检查。

现将该项目的拟批复内容公示,接受公众监督,如有意见可反馈至 0427-****809。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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