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厅 ****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6〕25号)有关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建立****试验示范场所,推介发布一批农业主导品种、主推技术,开展基层农技员知识更新培训,推动农业科研院所与基层农技推广机构融合发展,构建多元化农技推广体系,农技推广公益性服务水平进一步提升。现通过**县政务网向社会公开遴选2****试验示范场****示范场所优先),遴选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范围:按照聚焦**县域农业优势特色产业,技术示范到位、农民培训到位、产业引领到位的要求,遴选****试验示范场所。
二、遴选程序:****农业农村局提出申请,申请标明主导品种、主推技术和技术负责人等信息,并提交营业执照、土地承包合同、专家职称等场所应具备条件的佐证资料,经县农业农村局遴选认定后提交局务会研究****试验示范场所名单。
三、示范场所遴选条件:****示范场****工商局正式注册;(二)具备较好的基础设施、设备,有一定面积规模且土地自主产权或合同期在5年以上、有**县聚焦的县域农业优势特色产业主推品种、有引领性综合配套技术、有较强的科技支撑团队(院校专家和本县专家)、有能力开展技术集成试验示范、推广应用、展示观摩和示范培训等活动;(三)有可持续运行的100%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农膜科学使用与回收利用发展机制、工作方案,现场示范片;(四)有可持续的运行发展机制,规章制度完善,管理比较规范。
四、示范场所的职责:(一)各场所要健全各项规章制度,按照技术示范协议抓好工作落实,做好技术手册、培训班、现场观摩等图文资料归档工作。****示范场所都要围绕保障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推广示范**县农业优势特色产业主推品种,按照示范推广到位、培训指导到位、产业引领到位的要求提高农业主推技术到位率,与县农业农村局签订技术示范协议,建设示范带动效果明显、****技示范场所。(三)每个场所要与农业科研院校(所)有效结合,依托场所开展主推技术示范推广、农民教育培训等,将场所打造成农业先进适用技术的展示窗口和基层农技人员指导服务的综合平台。(四)每个场所专家、服务主体等要对项目年度任务实施情况进行全程线上动态展示;要组建主推技术指导团队,农技人员和专家通过手机APP、微信、短视频、直播平台等方式,在线开展问题解答、技术普及等服务。****示范场所需立牌展示易懂好用的技术操作规范,推广新品种新技术不少于4项,开展观摩培训4次以上,直接联系种植养殖大户、农民**社以及小农户不少于10个,开展种植养殖大户、农民**社、小农户等广泛参加的推广活动不少于1次;(六)承担项目任务的场所需实施禁止秸秆焚烧和建立1个以上100%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100%农膜科学使用与回收利用示范片,并结合当地实际,开展镉低积累水稻新品种和技术、秸秆综合利用、全生物降解地膜等试验示范和推广应用。
五、示范场所享有的权利:每个场所补助8万元,用于购买新机具、种子(苗)、农(兽)药、肥料和饲料等,以及开展技术集成试验示范、推广应用、展示观摩和示范培训等补助。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农业农村局农技站递交申请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吴庚金,联系电话:134****0850
附件:2026年**县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试验示范场所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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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