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办公室关于做好2026年新型****服务中心建设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经****研究同意,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拟在**县遴选1家县******社示范社,挂牌成立**县新型****服务中心。
一、遴选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确保遴选出服务能力强、信誉良好、管理规范的新型****服务中心,为项目实施提供有力保障。
二、遴选要求
新型****服务中心承接主体,由****在******社示范社中择优遴选,服务中心需具有较强服务能力和经营管理能力。
(一)具备较强服务能力
****中心办公场所由承建主体自行提供,承建主体必须安排3名以上****服务中心固定办公。进驻人员要熟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政策法律及业务知识。****中心负责人要有“三农”领域工作经验3年以上,熟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政策,了解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运营管理知识,具有一定的经营管理能力;工作人员要熟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农业社会化服务的政策法规和业务知识,了解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运营管理业务知识。
(二)统一标识规范运作
服务中心须严格遵照省厅文件附件3标牌标准制作标识:铜质材质,规格50×70厘米、1毫米厚度,外抛光内拉丝工艺;牌匾主名称“**县新型****服务中心”**楷体红字,落款“****、设立年月”为**黑体黑字,挂牌于醒目位置。
(三)服务水平优
完善全县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台账信息,搭建一体化指导管理与服务对接平台,******社、家庭农场等主体提供点对点精准辅导,引导各类农业经营主体加强联合**、整合县域农业产业**,全面提升经营主体综合发展能力。
三、服务内容
通过公开遴选的方式,择优选定1家承接主体成立**县新型****服务中心,由****与承接主体签订合同,委托承接主体开展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服务。合同期内服务内容如下:
(一)******社健全各项管理制度、运营机制,******社利益联结机制和分配方式;******社执行**社财务制度和会计制度。
******社财务管理软件,优先为省级、市******社提供服务,******社完成年报报送、财务代理、税务申报等运营代办服务。
(******社开展品牌创建、品牌宣传、拓展市场、产销信息交流等商务服务。
(四)专业农事服务。一是为农业社会化服务具体需求方和服务方之间提供组织联络、代办和监督服务,跟踪服务过程和服务反馈。二是烘干加工。提供粮食等作物的统一烘干、统一仓储、统一清理、统一加工服务。三是农技服务。提供技术培训、技术咨询、统防统治、田间诊断、农产品质量检测等服务。四是提供农业科普、农情教育、以及开展新技术试验示范。
(五)交流培训服务。常态化开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政策、运营、技术等交流培训。
****农业农村局委托的其他事项,****中心承接主体自行扩展的合法市场服务。
四、遴选流程
(一)自主申报。有意愿、有实力的县******社向****提出申请,认真填报《**县新型****服务中心承接主体申报书》(附件),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二)申报时间。申报主体须于2026年8月26日前将申请表和相关证明材料报送********中心**经济股审查。
(三)资格审查。工作人员对申报服务主体提交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查,重点审查申报主体的服务能力、信誉状况、管理情况等。对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的,通知申报主体在规定时间内补充完善。
(四)组织评审。****组织3-5名行业专家组成评审组召开专题会议集体研究评审,根据申报材料公平公正遴选服务主体。
(五)公示确定。****将拟入选****政府部门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服务主体,确定为**县2026年新型****服务中心,并在公示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签订服务合同。
五、其他事项
(一)申请服务主体应保证提交的材料真实、准确、完整,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申请资格,并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二)入选的服务主体应严格按照购买合同约定,认真履行服务职责,确保服务质量和效果。对服务过程中出现违规行为、服务质量不达标或未按时完成服务任务的,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情节严重的,取消服务主体资格。
(三)本公告由****负责解释。在遴选过程中,如有政策调整或其他特殊情况,以****通知为准。
联系人:吴老师
联系电话:177****6283
附件:**县****服务中心承接主体申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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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