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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主题分类 ] | 建设规划 | [ 体裁分类 ] | 公告公示 |
| [ 发布机构 ] | ******局 | ||
| [ 成文日期 ] | 2026-08-17 | [ 发布日期 ] | 2026-08-18 |
《**御**片区、龙梭山片区及渝蓉高速**互通片区详细规划修编》A04-08/02地块规划调整论证报告及修改方案公示
修改目的:为实****科技城片区工业废水的全收集、全处理,削减入河污染物总量,保障璧南河水环境质量达标,****科技城片区产业落地和可持续发展提供坚实的市政基础设施支撑,特开展《**御**片区、龙梭山片区及渝蓉高速**互通片区详细规划修编》A04-08/02地块的规划修改工作。
编制依据:1.《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2019年修正);2.《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3.《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 》;4.《城市、镇控****审批办法》;5.《**市城乡规划条例》(2019年修订);6.《**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8);7.《**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技术规定》(2017修订);8.《璧****示范区(一期)控制性详细规划》;9.《**御**片区、龙梭山片区及渝蓉高速**互通片区详细规划修编》;10.国家、省、市及地方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
编制单位:******公司
修改范围:本次调整范围位于渝蓉高速**互通片区中部,北、西、南侧均为城市道路,东侧为防护绿地。规划调整涉及到《**御**片区、龙梭山片区及渝蓉高速**互通片区详细规划修编》中的A04-08/02地块,地块总面积约1.45公顷。
修改内容:将A04-08/02地块由一类工业用地(M1)调整为排水用地(1302)和防护绿地(1402),调整后排水用地(1302)地块面积1.39公顷,建筑限高24米,其他控制指标依据项目设计方案确定;防护绿地(1402)地块面积0.06公顷。
申请单位:****
公示单位:**市******局
公示地点:**市******局办公场所、修改地块现场以及网站(https://ghzrzyj.****.cn)
公示时间:2026年8月18日——2026年9月16日
意见反馈:1.若您需对该详细规划发表意见,应在意见反馈期限届满前向**市******局提交书面意见,同时提供身份证明材料、联系方式,书面意见可当面提交也可通过邮寄方式提交,以邮寄方式提交的,请在信封正面注明“公示反馈意见”字样,提交时间以邮局收件邮戳载明的时间为准。2.若您是该详细规划方案的利害关系人,在提交书面意见时,还应提供该详细规划方案直接涉及您利益的证明材料。3.意见反馈期限截止至公示期届满后5个工作日内(2026年9月17日——2026年9月23日),规定期限内未反馈意见的,视为放弃权利。4.相关利害关系人可自公示期满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市******局提出书面听证申请,并提交身份证明材料、直接涉及您利益的证明材料。逾期未提出的,视为自动放弃听证权利。
通信地址:**市**区**路1号附3号
邮编:402760 联系人:吴女士 联系电话:****15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