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观2026-34)
受委托,本公司定于2026年8月25日上午9:30-10:30(限时、延时除外)在****拍卖竞拍平台(http://www.****.com/)举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标的概况
标的一:一至二层,无证房屋建筑面积824平方米,混合结构,3年租金起拍价237312元,拍卖保证金 46000元,履约保证金5000元。
标的二:一至三层,无证房屋建筑面积842平方米,混合结构,3年租金起拍价324000元,拍卖保证金60000元,履约保证金10000元。
标的三:一至二层,无证房屋建筑面积232平方米,混合结构,3年租金起拍价60480元,拍卖保证金12000元,履约保证金2000元。
标的四:一至三层,无证房屋建筑面积104.17平方米,混合结构,3年租金起拍价22500元,拍卖保证金5000元,履约保证金1000元。
标的五:所在第二层,无证房屋建筑面积280平方米,混合结构,3年租金起拍价60480元,拍卖保证金12000元,履约保证金2000元。
标的六:所在一层,无证房屋建筑面积765.84平方米,混合结构,3年租金起拍价 220563元,拍卖保证金 40000元,履约保证金6000元。
标的七:所在一层,混合结构,建筑面积70平方米,3年租金起拍价20160元,拍卖保证金4000元,履约保证金500元。
注:1、租期三年,三年租金不变,租金采用先付后用原则,第二年开始在前一年到期前一个月付清下一年租金,以此类推。买受人须在成交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首年租金。
2、租赁期内所产生的各类费用包括维修保养,安全责任及相关证照办理均由买受人承担。
3、本标的不得用于维修、棋牌、足浴、餐饮、易燃易爆及影响周边群众日常生活的生产经营活动,****政府部门消防环保等相关要求。
4、原租户按规定办理报名登记手续,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承租权。
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竞买人在拍卖前需自行现场踏勘、测算和核实拍卖标的,自行评估并承担相应的风险。一旦报名参与竞买,即视为对标的物一切现状及价格的认可,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并且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出退还标的物或拒付拍卖成交款及其他费用。
二、标的物咨询、看样:从公告发布之日起接受咨询、自行看样。联系人:谢先生,139****4069。
三、拍卖方式:网络增价拍卖,价高者得。
四、竞买人资格要求: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人民法院列为失信人员的企业和法人除外)。
五、报名时间、拍卖保证金缴纳事宜
1、报名时间:2026年8月24日16:30前(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节假日除外)。
2、竞买人请在2026年8月24日16:00前将保证金汇入指定账户(户名:****,开户银行:**银行**支行,账号:610********388788)。
3、报名地点:**市**大道北路543号。
4、有意参加的竞买人请于报名时限内携带相关证件办理竞买手续,实名注册网络竞拍账号:自然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及拍卖保证金交付凭证;单位携带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公章及拍卖保证金交付凭证(法定代表人不能到场的,须另行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逾期不予受理。
注:1、汇款时请备注标的名称,拍卖保证金缴纳人应与竞买人一致,不接受两者不一致的报名。
2、若竞买人无法进行现场报名登记,****公司递交电子版报名资料。
六、 网络竞买流程:阅读公告、须知——实地看样——实名注册及交纳保证金——网络竞价——竞买成功——支付款项——签订租赁合同。
七: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 139****4069,谢先生;0574-****0869
**市观海卫镇公共**交管办监管电话:0574-****5109。
****
2026年8月17日
拍 卖 须 知
根据《中华人民**国拍卖法》及相关政策法规制订本须知,敬告各竞买人务必仔细阅读,遵照执行。
一、拍卖标的:
标的一:一至二层,无证房屋建筑面积824平方米,混合结构,3年租金起拍价237312元,拍卖保证金 46000元,履约保证金5000元。
标的二:一至三层,无证房屋建筑面积842平方米,混合结构,3年租金起拍价324000元,拍卖保证金60000元,履约保证金10000元。
标的三:一至二层,无证房屋建筑面积232平方米,混合结构,3年租金起拍价60480元,拍卖保证金12000元,履约保证金2000元。
标的四:一至三层,无证房屋建筑面积104.17平方米,混合结构,3年租金起拍价22500元,拍卖保证金5000元,履约保证金1000元。
标的五:所在第二层,无证房屋建筑面积280平方米,混合结构,3年租金起拍价60480元,拍卖保证金12000元,履约保证金2000元。
标的六:所在一层,无证房屋建筑面积765.84平方米,混合结构,3年租金起拍价 220563元,拍卖保证金 40000元,履约保证金6000元。
标的七:所在一层,混合结构,建筑面积70平方米,3年租金起拍价20160元,拍卖保证金4000元,履约保证金500元。
注:1、租期三年,三年租金不变,租金采用先付后用原则,第二年开始在前一年到期前一个月付清下一年租金,以此类推。买受人须在成交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首年租金。
2、租赁期内所产生的各类费用包括维修保养,安全责任及相关证照办理均由买受人承担。
3、本标的不得用于维修、棋牌、足浴、餐饮、易燃易爆及影响周边群众日常生活的生产经营活动,****政府部门消防环保等相关要求。
4、原租户按规定办理报名登记手续,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承租权。
二﹑报名办法:
1、竞买资格: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2、展示时间、地点:即日起至2026年8月24日展示于标的物现场,有意者现场看样请自行前往,联系电话:139****4069,谢先生。
3、报名者请在2026年8月24日16:00前将保证金汇入指定账户(户名:****,开户银行:**银行**支行,账号:610********388788,以实际到账为准),自然人携本人身份证,单位携营业执照、公章、法定代表人(非本人须授权委托书)、汇款凭证等相关资料于2026年8月24日16:30前到**市**大道北路543号办理竞买手续,并注册网拍账号。
三、拍卖规则:
1、拍卖方式:网络增价拍卖,价高者得,计价货币为人民币。
2、拍卖地点:****拍卖竞拍平台(http://www.****.com/)。
3、拍卖时间:2026年8月25日上午9:00—10:00(延时除外)。
4、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为裸价,不含其他任何费用。
5、本次网络竞价系统设自由竞价时间和限时竞价时间,自由竞拍时间为1小时,限时竞价时间为2分钟(120秒),凡每2分钟限时竞价时间倒计时内有新的竞买人出价的,限时竞价时间将重新开始2分钟倒计时,一直延时到限时竞价时间内无人出价,竞价结束。
6、竞买人:
① 竞买人应认真阅读本《拍卖须知》,报名成功即表示愿意接受本须知的所有规定,并自愿履行《拍卖须知》的各项条款。
② 竞买人一经参拍,即表示已充分了解标的情况;未经现场看样参拍的,责任自负。
③ 竞买人应在《拍卖公告》规定的时间内及时登录中拍平台,凭本人的账号及密码参加本次拍卖。本人的账号及密码应妥善保管,如有泄漏或遗失,其后果自负。
7、买受人:
① 在网络拍卖平台有效时间内出价最高并经拍卖师确认的竞买人即为买受人。
② 网络拍卖成交的,买受人须在2026年8月25日17:00前到**市**大道北路543号办理成交确认手续,否则视为违约。
8、若拍卖文件需要修正或补充的,拍卖人可以在拍卖开始之前书面告知竞买人,也可以在网络平台拍卖结束前采用“网站公告”、“拍卖师发言”等方式告知,竞买人一经参拍或出价的,均视为已接受此修正或补充。
9、由于互联网可能出现不稳定情况,不排除网络拍卖发生故障(包括但不限于网络故障、电路故障)以及被网络黑客恶意攻击,竞买人必须充分估计上述原因导致网上竞价不同于现场竞价所带来的风险,如果发生上述情况以及本人操作差错所造成的损失由竞买人承担。竞买人放弃****公司或平台运营方承担任何赔偿责任。竞买人一旦参与网上竞价,即认同和接受网络拍卖的客观状态。
10、如决定中止、暂缓或终止拍卖的,竞买人应当无条件接受,保证金不计息退还,委托人和拍卖人不承担竞买人的任何损失。
11、竞买人报名时提交的地址(或身份证地址)、电话等即为有效的联系方式,若该联系方式产生通知、催告等无法到达的责任由竞买人自负。
12、竞买人须自行阅读并遵守竞拍平台的《拍卖规则》及相关约定。
四、税费承担:
1、成交价为三年租金(不含税价格),买受人按约定支付租金的,委托人可按实开具收据,因租赁或买受人自身经营产生的一切税费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2、涉及标的物交付之日起至标的物归还委托人前的一切相关费用由买受人承担,包括但不限于物业管理费、水电费、通讯费、垃圾清运费、数字电视、燃气费等。
五、款项支付:
买受人须在成交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首年租金(成交价÷3)、房租水电履约保证金。
1、首年租金(成交价÷3)及房租水电履约保证金交至**市观海卫镇洞桥村集体经济组织,开户行:****银行****公司****分理处,帐 号:201********6910, 汇款时请备注标的名称。
2、租赁双方签订《租赁合同》前须另由买受人向委托人支付房租水电履约保证金,在租赁期满买受人结清相关费用,双方无异议后由委托人不计息退还;承租人若违约的,该押金无偿归出租人所有。
六、标的移交:
买受人付清所有款项后三个工作日内与委托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标的物由委托人按现状交付给买受人。
七、特别约定 :
(一)买受人不得将标的物转租、转借及分租。
(二)若原租户竞拍成交,租赁期限在原有租赁合同基础上顺延执行;若新买受人成交,租赁期限按照本次签订的租赁合同约定执行。
(三)买受人在承租经营期间,因管理不当导致他人财产或人身受到侵害,须自行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及法律责任,与委托人无涉。
(四)委托人按房屋及附属设施的现状交付给买受人使用,涉及经营的相关证照由买受人自行向有关部门申请办理,涉及的各项税费等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如买受人因经营需要需改变标的物用途的,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及法律责任,与委托人无涉。
(五)买受人需对标的物进行装修的,须向委托人书面申报并提交装修设计图,经委托人同意后,再由买受人按照国家及地方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向相关部门办理装修报建手续,并由买受****政府职能部门审批,方可对标的物进行装修,由此产生的报建、送审及其他费用和责任均由买受人承担。
(六)买受人在租赁使用前须消防,**,工商,安监,环保,卫生防疫等有关部门前置审批的,应及时申请,并严格按照有关部门管理要求做好消防、安全、卫生、环保等相关工作,因工作措施不到位而产生责任事故的,该事故责任及经济损失(包括第三方的经济责任)由买受人承担,与委托人无涉。
(七)买受人应在租赁标的内按有关规定配置消防灭火器材,严禁将楼宇内消防设施用作其他用途。
(八)买受人不得经营餐饮、棋牌、足浴、KTV、易燃易爆品及影响周边群众日常生活的各类经营活动,不得从事违法乱纪的活动,须符合法律、法规、环保、消防的相关规定。
****政府规划或委托人对该出租标的范围做相关调整等原因需提前收回标的物的,委托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至少提前两个月书面通知买受人;买受人应无条件服从并及时归还标的物,买受人投入的固定装饰物(指装饰在固定建筑物上,与建筑物不可分离的部分)所有权归委托人所有,且不作任何补偿和赔偿;剩余租金(从买受人按要求时间归还标的物之日起,按日计算,不计息)予以返还。如买受人不予配合的,则委托人有权按租赁期满的相关约定进行处置。
(十)租赁期届满或合同解除时,买受人返还标的物时应当符合正常使用后的状态。返还时,应经委托人验收认可,并互相结清各自应当承担的费用。买受人有权将投入的可移动设施设备收回;买受人投入的固定装饰物(指装饰在固定建筑物上,与建筑物不可分离的部分)所有权归委托人所有,且不作任何补偿和赔偿;买受人搬迁期限为租赁期满或合同提前解除后15天以内,如逾期未搬的,委托人有权按废弃物予以处理。买受人逾期归还标的的,则应按原租金标准的二倍向委托人支付占用期间侵占费,且委托人有权随时收回标的。
(十一)买受人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委托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房屋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①未按《房屋租赁合同》或者本次《拍卖须知》的要求条款约定使用标的物的。 ②将标的物用于非法****政府相关政策要求的。
③没有及时付清拍卖款项、租金、水电费等相关费用的。
④未经委托人同意私自转租或转让给第三人使用的。
八、法律责任:
(1)买受人有以下违约行为的,则应承担违约责任,即拍卖人有权在买受人违约时将买受人的拍卖保证金作为违约金不予退还;有权单方面解除《拍卖成交确认书》,收回标的并征得委托人同意重新拍卖,按《拍卖法》第39条规定,拍卖标的再行拍卖的,原买受人应当支付第一次拍卖中本人及委托人应当支付的佣金,再行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原买受人应当补足差额:
A.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不与拍卖人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和办理成交确认手续的。
B.买受人不能按时支付拍卖成交价款、履约保证金和拍卖佣金的。
C.买受人不按本《拍卖须知》规定履行相关义务而造成违约的。
(2)竞买人之间恶意串通或有操纵竞价、弄虚作假行为的,拍卖人有权当场取消其竞买资格,造成损失的,由竞买人承担赔偿责任。
九、其他:
1、在拍卖前,委托人如决定中止、暂缓或终止委托拍卖的,竞买人应当无条件配合,委托人和拍卖人不承担竞买人的一切损失。
2、若有其他由拍卖人提供的与本次拍卖相关的附件均视为本须知有效组成部分。
3、买受人在租赁期间的具体事项详见附件《房屋租赁合同》。
4、本须知的解释权在法律许可范围内归拍卖人所有。
****
二〇二六年八月十七日
竞买人承诺声明:
本人(单位)对标的已现场踏勘,并已完全知晓与了解标的之现状,对标的已知或未知之瑕疵,均愿意接受。《拍卖须知》已领取并仔细阅读,愿意履行《拍卖须知》中约定的全部条款。
竞买人签字(或盖章)确认:
房屋租赁合同(样本)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
联系方式: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
地址:
联系方式:
甲方为了发展村级集体经济,增加经营性收入,通过公开招标,将座落在 的甲方所有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现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执行:
一、租赁范围和用途
1. 甲方将位于 的 间面积 的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
2.乙方租赁房屋的用途为: 。
二、租赁期限、租金、押金和支付方法
1.租赁期限为 年,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2.租金为人民币 元/年, 年合计为 元。
3.乙方应向甲方支付 元作为押金,该押金在租期届满后归还给乙方。
4.付款方式:
(1)租金釆取按年支付的方式,先付后用,于每年的 月 日之前支付给甲方。押金随首期租金一起支付(不计利息)。
(2)—次性支付:租金包括押金共计 元,于 年 月 日前全部支付完毕。
(3)其他支付方式: 。
三、甲乙双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应于 年 月 日前将房屋交付给乙方使用。
2.甲方提供供水、供电条件,房屋出租前水 度、电 度。乙方在租赁期内,按市场价及时向有关部门缴纳税水费、电费等相关费用。
3.未经甲方同意,在房屋承租期内,乙方不得将房屋转租给第三方:乙方与外界发生纠纷,与甲方无涉。
4.乙方经甲方同意对房屋进行装饰装修的,不得破坏房屋的整体、主体结构,一切装饰装修费用由乙方承担。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依附于房屋的装修归甲方所有,乙方不得拆除。
5.乙方必须依法经营,若发生经营有关的一切事故责任均由乙方承担,甲方概不负责。
6.乙方在承租经营期间,因管理不当导致他人财产或人身受到侵害,须自行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及法律责任,与甲方无涉。
7.乙方在租赁使用前须消防,**,工商,安监,环保,卫生防疫等有关部门前置审批的,应及时申请,并严格按照有关部门管理要求做好消防、安全、卫生、环保等相关工作,因工作措施不到位而产生责任事故的,该事故责任及经济损失(包括第三方的经济责任)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涉。
8.乙方应在租赁标的内按有关规定配置消防灭火器材,严禁将楼宇内消防设施用作其他用途。
9.甲方按房屋及附属设施的现状交付给乙方使用,涉及经营的相关证照由乙方自行向有关部门申请办理,涉及的各项税费等由乙方自行承担,如乙方因经营需要需改变标的物用途的,由乙方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及法律责任,与甲方无涉。
10.租赁期届满或合同解除时,乙方返还标的物时应当符合正常使用后的状态。返还时,应经甲方验收认可,并互相结清各自应当承担的费用。乙方有权将投入的可移动设施设备收回;乙方投入的固定装饰物(指装饰在固定建筑物上,与建筑物不可分离的部分)所有权归甲方所有,且不作任何补偿和赔偿;乙方搬迁期限为租赁期满或合同提前解除后15天以内,如逾期未搬的,甲方有权按废弃物予以处理。乙方逾期归还标的的,则应按原租金标准的二倍向甲方支付占用期间侵占费,且甲方有权随时收回标的。
11.如遇政府规划或甲方对该出租标的范围做相关调整等原因需提前收回标的物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至少提前两个月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应无条件服从并及时归还标的物,乙方投入的固定装饰物(指装饰在固定建筑物上,与建筑物不可分离的部分)所有权归甲方所有,且不作任何补偿和赔偿;剩余租金(从乙方按要求时间归还标的物之日起,按日计算,不计息)予以返还。如乙方不予配合的,则甲方有权按租赁期满的相关约定进行处置。
四、合同解除
1.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2.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本合同自行解除。
3.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1)迟延交付房屋达三十日。
(2)交付的房屋严重不符合同约定或影响乙方安全的。
4.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1)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的。
(2)擅自将房屋转租第三人的。
(3)擅自拆改变动或损坏房屋主体结构的。
(4)利用土地及厂房从事违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或者妨碍他人正常 工作、生活的。
五、违约责任
1.乙方应当按照约定向甲方交纳租金。如逾期未交,经甲方催告后仍未 交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年租 %的违约金。
2.如果因国家政策调整或者其他不可抗力,导致合同不能履行或者合同 目的不能实现,双方均可解除合同,并且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
3.如遇拆迁,乙方应无条件配合,由于乙方对房屋进行装修所赔得的款 项或因乙方原因获得的赔偿款归乙方所有。
六、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双方协商一致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 律效力。
八、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合同签订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