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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S90芜合高速**支线(芜合高速-宁****制梁场、拌合站等临时用地复垦工程](招标编号:2026-ZXXZ21-HH)的招标文件进行如下补充和修正。本补遗书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各潜在投标人仔细阅读并据此调整投标文件。标书代写
修改条款及内容:
(一)3.3投标人财务要求
原条款表述为:中标人履行合同期间,按照甲方支付金额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为9%,本项目综合单价为不含税综合清单,投标人按照控制价格式进行填报。
现修改为:中标人履行合同期间,按照甲方支付金额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本项目综合单价为含税综合单价,投标人按照控制价格式进行填报。
(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1.2
原条款表述为:投标报价税点按9%进行报价,工程结算时,提供相应的合法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若无法提供,将不予结算支付。
现修改为:投标报价按相应税点进行报价,工程结算时,提供相应的合法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若无法提供,将不予结算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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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