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遴选S411刘桥至铁佛段改建项目(刘桥段)评估服务机构的公告
一、项目概况
因我镇S411刘桥至铁佛段改建项目(刘桥段)土地及房屋征收工作需要,依据《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国资产评估法》等法律法规,须对项目涉及的地上附着物、构筑物、树木及其他需要进行价值评估的事项进行评估,明确补偿价值并出具评估报告。拟遴选1家评估服务机构负责本项目评估服务及相关后续工作,现以电话邀请的方式邀请3家及以上符合要求的机构参与遴选。项目实施遵从《刘桥镇招标采购项目内控管理办法(试行)》。
二、对被邀请人的资格条件要求
1.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注册经营范围包含资产评估、房地产评估或相关业务;
2.具备有效的资产评估资质证书或房地产估价机构备案证书,拥有评估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的从业人员;
3.没有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报名时间及需要的资料
1.报名时间:2026年8月18日至2026年8月20日。不接受邮寄材料和电话报名,需现场登记递交报名资料(密封)。
2.报名地点:****政府西二楼征迁办。
3.报名资料:参加本次遴选的服务机构应提交以下资料的复印件一套,严格按照先后顺序装订成册,封面注明项目名称、公司名称、报名日期、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每页加盖公章。
(1)资格条件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
(2)项目拟派人员一览表及相应人员资质证书;
(3)近三年为评估类项目类似业绩的证明文件(至少1个)(中标通知书或委托合同)。
四、收费标准
1.房地产中介服务收费,****物价局、建设厅《关于规范房地产中介服务收费管理的通知》(皖价房〔2004〕286号,2004年9月8日发布)执行。
2.资产评估收费,****物价局、省财政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发布资产评估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皖价服〔2010〕151号,2010年7月14日发布)执行。
具体服务费用,通过双方协商,按照低于文件标准,在服务合同中予以约定。
五、其他
资格审核合格后,进行摇号的方式抽取一家评估服务机构。
六、联系方式
邀 请 人:****政府
联系电话:0561-****996
日 期:2026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