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编号 | **** | 项目名称 | CR21032地块建设项目 |
| 标段编号 | ****010001 | 标段名称 | CR21032地块建设项目15、16、17#楼装修工程(第二次) |
| 工程类型 | 施工 |
CR21032地块建设项目(项目名称)CR21032地块建设项目15、16、17#楼装修工程(第二次)(标段名称)施工
招标公告
****010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CR21032地块建设项目(项目名称)已由 ****审批局(项目审批、****机关名称)以 通行审批备【2021】27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 ,招标人为 ****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建设采用:√自建□代建□集中建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CR21032地块建设项目15、16、17#楼装修工程(第二次)(标段名称)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受招标人的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施工招标事宜。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标段名称:CR21032地块建设项目15、16、17#楼装修工程(第二次);
2.2 建设地点:**区****、**大道西、科泰**;
2.3 建设内容:15、16、17#楼装修工程;
2.4 质量要求:合格;
2.5 工程规模:CR21032地块建设项目15、16、17#楼公区、户内装修;
2.6 工程合同估算价:约1400万元;
2.7 单位工程及招标范围说明: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所示的CR21032地块建设项目15、16、17#楼装修工程(第二次),完成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以及合同中约定的全部内容。
2.8 工程类别和技术复杂程度:
工程类别:□小型 √中型 □大型 □特大型
□技术复杂工程: /
2.9 工期:129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单位签发的开工令为准。
2.10 ****政府采购工程:√否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建筑装修装饰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专业及资质等级: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注册在投标单位且在有效期内),并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特别提醒:本工程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为一级注册建造师的,必须根据《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文件要求使用并提供电子证书,如未按文件要求提供电子证书,该电子证书无效, 视为项目负责人的资格不符合要求。(建办市〔2021〕40号) 文件内容详见本章附件。电子证书在资格审查当天应处于有效期内。
3.3资格审查必要条件:
3.3.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3.2投标人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3.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3.3.4投标人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3.3.5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a.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b.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经建设单位同意的,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3.6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4资格审查可选条件:
□3.4.1□企业 □项目负责人 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
√3.4.2自 2024 年 8 月 1 日以来,投标人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3.4.3自2025 年 8月 1 日以来,投标人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3.4.4自 2021 年 8 月 1 日以来,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如下:/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根据《关于在我省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中应用建筑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有关要求的通知》(苏建招办〔2022〕2 号)文件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指本项目要求的资质)处于合格状态。标书代写
3.5 本工程□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 初步评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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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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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1.1 |
形式性评审标准 |
投标人名称 |
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不一致的,则提供有效证明材料。 |
| 投标函 签字盖章 |
投标函加盖企业公章和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印章(或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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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文件的组成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3.1.1的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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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价唯一 |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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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暗标 |
符合招标文件有关暗标的要求(本项目不涉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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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营业执照 |
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
| 安全生产许可证 |
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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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质等级 |
建筑装修装饰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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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负责人资质 |
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 注:有效的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在投标人单位); 特别提醒: 本工程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为一级注册建造师的,必须根据《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文件要求使用并提供电子证书,如未按文件要求提供电子证书,该电子证书无效, 视为项目负责人的资格不符合要求。(建办市〔2021〕40号) 文件内容详见本章附件。电子证书在资格审查当天应处于有效期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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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 |
具有有效的施工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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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拟派项目负责人为投标企业正式人员 |
投标人与拟派项目负责人双方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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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负责人其他要求 |
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a.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b.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经建设单位同意的,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提供1.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2.如有b种情形,投标单位必须在投标文件中主动说明相关情况,并提供相关证明。否则按****工程处理,并记不良行为;如系中标候选人,取消中标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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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合体投标人(如有)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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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禁止性情形 |
无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一项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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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的其他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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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关于在我省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中应用建筑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有关要求的通知》(苏建招办〔2022〕2 号)文件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指本项目要求的资质)处于合格状态。标书代写 |
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登录“**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检查投标人的建筑业企业资质(指本项目要求的资质)动态监管状态,对动态监管处于不合格状态的投标人进行截图保存,****委员会。标书代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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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1.3 |
响应性 评审标准 |
投标内容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 |
| 工期 |
投标函中载明的工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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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程质量 |
投标函中载明的质量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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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有效期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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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保证金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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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报价 |
无下列情形之一:(1)低于成本;(2)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3)不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2项的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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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承诺书 |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有效的承诺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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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 |
无第三章“评标办法”4.无效标条款所列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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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合理低价法方式,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公告附件及招标文件第三章。
| 详细评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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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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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3.1 |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
√以投标报价和信用评价为评审因素 投标报价:92分 投标人市场信用评价:8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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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3.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一、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在投标文件开启(解密)后,由 招标人代表 从以下方法一、方法三中随机抽取一种。标书代写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下同)的评标价(评标价是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下同)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末位投标报价相同的均保留)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 评标基准价=A×K,K值在投标文件开启(解密)后由标书代写 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值的取值范围为:95%、96%、97%、98% ; √方法三: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次低评标价为评标基准价。 二、特殊情形下,评标基准价调整方式: □评标结束后,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异议、投诉、复核或者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 √评标结束后,除确认存在评审或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异议、投诉、复核或者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 □评标结束后,除确认存在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异议、投诉、复核或者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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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3.3 |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
偏差率=100%×(投标人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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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分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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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3.4(1) |
投标报价评分标准 |
投标报价评审 |
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 92分,评标价偏离评标基准价的相应扣减得分,评标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偏离1%,扣减一定的分值,每偏高1%扣 0.9 分,每偏低1%扣 0.6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
92 分 |
| 2.3.4(2) |
投标人市场信用评价评分标准 |
信用评价评审 |
投标人市场信用评价得分=企业(装饰装修类)信用得分* 8 %(计算结果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 注:①企业信用得分以评标系统获取的**市建设主管部门最新评定的(装饰装修类)信用得分为准。 ②未参加**市装饰装修企业信用评价的企业可按照《关于申领**市建筑企业(含监理)信用评价初始信用分的通知》申领信用分,具体要求详见该通知文件。 |
8分 |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6年 8 月 18日至2026年 8 月 31日 9 时 30 分。
6.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 **市公共**交易平台 。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6年 8 月 31日 9 时 30 分。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投标文件。标书代写
7.2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投标文件递交。标书代写
7.3逾期未完成投标文件递交,“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标书代写
8.其他要求:无。
9.发布公告的媒介
9.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市公共**交易平台、**省公共**交易平台、**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发布;
9.2本次招标公告为第2 次发布。
10.联系方式
10.1招标主体
| 招标人:**** |
招标代理机构:**** |
| 招标人地址:**市青年中路198号 |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开发区****中心E座 |
| 联系人:章工 |
联系人:顾欢欢 |
| 电话:0513-****8832 |
电话:0513-****9381 |
| 传真:/ |
项目负责人:顾欢欢 |
| 邮编:226000 |
传真:/ |
| 电子邮箱:/ |
邮编:226000 |
| 电子邮箱:****@163.com |
10.2相关部门
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 ****建设局
联系电话:0513-****1961
10.3异议渠道
实行网上受理与处理异议,除开标现场的异议外,异议人一般应在**市公共**交易平台依法提出异议,收到异议之日起招投标活动暂停,招标人必须妥善处理并在上述平台系统进行答复。标书代写
招标人及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 (盖单位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