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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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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车场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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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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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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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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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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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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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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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省/**市/**市**湾新区九塘路5号1号楼301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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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省/**市/**区世纪大道北段555号15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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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胡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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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许爽(项目负责人)、唐虹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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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574-****5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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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574-****85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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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包)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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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车场项目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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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包)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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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330********026****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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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清、修改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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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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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清、修改内容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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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将招标文件需要澄清、修改的内容,统一进行答复,请认真研究。本次澄清、修改若与招标文件不一致之处,以本次澄清、修改为准。 1、明确本项目定标办法中进入抽签环节的中标候选人抽签顺序:进入抽签环节的中标候选人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依次对应球号 1、2、3;投标报价相同时,以中标候选人营业执照登记的单位全称进行比对,名称首字笔画数少的球号靠前;首字笔画相同的比对第二个字,依次类推。 2、补充答辩相关要求: (1)答辩签到:签到截止时间为2026年8月20日12时00分。通过资格审查和技术评审有效投标人的拟派项目负责人(以下简称答辩人员)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以下简称招标工作人员)通过二代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原件核对答辩人员身份信息,确认无误后,在开标室等待。答辩签到截止时间止,未到场的视为自动放弃陈述和答辩,该项按0分处理。 (2)答辩时间:答辩时间不超过6分钟,超时后需停止答辩。 (3)答辩顺序:拟派项目负责人的答辩顺序以现场签到的先后顺序为准。 标书代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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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监督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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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交通运输局(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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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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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74-****4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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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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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统一招投标交易平台(点击跳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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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平台接收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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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18 10:1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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