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开时间:22分钟前 | 公 开 人:****管理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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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国用(2014)第60406号商住用地 投资人招募公告 2024年6月6日,****法院作出(2024)宁0521破申2号裁定书,裁定受理****公司、****等五家破产重整一案,并****事务所****公司破产管理人。 为依法盘活企业资产,实现资产价值最大化,保障全体债权人权益,管理人依据《企业破产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现就****名下的固国用(2014)第60406号国有商住用地,面向社会公开招募投资**方。本次投资**采用“联合开发、项目完成25%开发投资额后项目转让”模式实施,现将投资人招募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募须知 (一)为公开、公平、公正地引入**开发方,本次招募以公开方式进行,接受各方监督。为使投资人全面了解实际情况,明确招募原则、条件、规则、流程等,管理人特制定本招募公告。本招募公告之内容对全体意向投资人平等适用,具有相同效力。 (二)本招募公告不适用《招标投标法》,最终解释权属于管理人所有。 (三)本公告仅为投资参考文件,不属于法律意义上的要约,不构成对任何意向投资人的投资承诺。 (四)本公告无法替代意向投资人自主开展尽职调查。意向投资人足额缴纳投资保证金并提交完整《投资**开发方案》,即视为已充分知悉地块、项目、债务人全部现状,自愿接受全部投资风险并同意按现状开展投资**。 (五)因政策、司法、市场等不可控因素,管理人有权调整招募时限、条件、流程等全部公告内容,所有意向投资人须无条件配合管理人调整后的招募工作,相关变更事项以管理人正式书面通知为准。 (六)管理人可根据意向投资人报名情况及市场,并可视情况中止或终止本次投资人遴选工作。 二、标的土地基本情况(一)权属情况2014年9月,****(以下简称“****公司”)通过公开出让竞得固国用(2014)第60406号土地使用权,宗地总面积47706.38㎡(折合71.56亩),全部出让金已足额缴清,土地权属清晰无争议。 (二)宗地坐落与使用年限1.宗地位置:**市**北街延伸段东侧 2.用地性质:商住用地 3.土地使用权终止日期:2084年10月13日,剩余使用年限充足,具备稳定商住开发价值。
原规划依据(2014)固规条字003号规划条件通知单,核心指标为容积率1.8,建筑密度30%,绿化率30%。 2025年**市更新住宅规划管控标准,现行政策下宗地实际可落地容积率低于原规划1.8,项目最终建设指标以**市自然**、住建局等部门出具的最新官方规划条件为准,相关政策细则由意向投资人自行核实确认。 (四)地块现状及已完成工程情况该宗土地原规划建设**城府E区,规划十栋建筑分两期开发:一期五栋楼于2021年7月开工,2021年9月停工,五栋楼桩基均已打完,其中一栋楼完成地基施工,两栋楼完成一半地基施工,场地局部完成地面硬化,并配套建设临时彩钢房;二期地块未启动工程建设,现状为空地。 该宗土地东南侧存在一处砖结构房屋,******局****公司出让土地时应完成的拆迁范围,至今尚未拆除。管理人已****政府主管部门协调推动拆迁工作,暂未取得实质性进展。意向投资人应充分知悉土地当前拆迁现状,该拆**置工作由投资人自行完成并承担相关费用。 (五)现场占用情况 案涉标的土地现由原实际施工人占用,场地内存有施工围挡及部分临时设施。意向投资人应当充分知晓上述场地占用现状,提交报名材料即视为已充分知悉并自愿接受该现状。后续场地清退由****、管理人及买受人共同配合实施。 三、投资**方案(一)投资**模式本次**采用“联合开发、完成25%开发投资额后项目转让”的模式推进:****公司仅提供该宗土地使用权作为**载体,不投入任何开发资金;投资人全额承担项目开发建设及销售等全部资金,独立负责项目后续设计、工程施工、报建报批、配套建设、税费缴纳、销售及后期运营等全流程成本工作。 依据《中华人民**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待投资人实际投入资金达到项目开发总投资总额25%及以上(以第三方审计机构核算、住建行政主管部门认定为准),项目满足法定转让条件后,****公司及管理人全力配合办理解押、审批、权属过户等手续,将该宗土地使用权依法变更至投资人名下。 各方投资权责、收益分配、风险分担、土地使用权转让详细条款,以双方签署的《投资**开发协议》约定为准。 (二)投资人资格条件本次招募仅接受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及联合体报名,不接受自然人及境外注册企业。 1.主体资质:依法注册并有效存续房地产开发企业,持有房地产开发二级及以上资质证书,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在有效期内; 2.资金实力:可提供不低于5000万元银行存款证明或同等额度授信证明,具备足额垫付项目续建资金能力,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3.开发业绩:近3年内完成商住项目开发业绩,提供项目施工合同、竣工验收、销售备案等佐证材料; 4.信用要求:企业、法定代表人无失信被执行人记录、无重大行政处罚、无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无大额逾期不良负债; 5.履约承诺:同意全程接受管理人、法院资金监管,承诺按期足额投入资金,确保项目尽快达到25%投资转让条件,自愿承担**开发全部风险。 联合体参与的,牵头方须满足上述开发资质要求,且双方签订《**协议》: (三)报名需提交材料(全部加盖企业公章)1.《投资人报名申请书》; 2.营业执照、房地产开发资质证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委托办理时提供); 3.近三年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银行资信/资金证明文件; 4.近三年房地产开发项目业绩证明(合同、竣工备案表等); 5.企业征信报告、无失信及无重大违法违规承诺书; 6.管理人要求补充的其他佐证材料。 (四)尽职调查意向投资人如需对该项目尽职调查的,应向管理人提出书面《尽职调查申请》及尽调清单。在收到管理人尽调许可通知后,足额缴纳尽调保证金、签署《保密承诺书》方可开展尽调工作。意向投资人应在收到管理人通知后7日内完成尽调工作,尽调费用由意向投资人自行承担。 意向投资人须特别关注:该宗土地东南侧存在一处未拆迁房屋,该拆迁事****政府部门致函协调推进但暂未取得实质性进展。意向投资人应在尽职调查阶段充分评估拆迁现状对项目开发的影响,报名即视为接受土地当前拆迁现状,并自行负责后续拆迁及相应成本。 意向方自行充分开展项目尽调及商业评估,缴纳投资保证金后即视为认可标的全部现状,后续不得以此为由拒绝投资或要求减免对价。 (五)尽调保证金及投资保证金1.尽调保证金 (1)尽调保证金的金额 尽调保证金为30万元,意向投资人应于正式尽职调查前支付至管理人账户。 (2)尽调保证金的退还 意向投资人尽调完成后决定不投资债务人的,管理人自收到意向投资人放弃报名的书面文件后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其已缴纳的尽调保证金。 (3)尽调保证金的没收 意向投资人违反《保密承诺书》约定的,管理人有权没收其已缴纳的尽调保证金。 2.投资保证金 (1)投资保证金的金额 意向投资人尽调完成后决定进行**开发的,需向管理人缴纳投资保证金500万元(已缴纳的尽调保证金转为等额的保证金)。意向投资人应于评审会前一日将投资保证金汇入管理人账户,否则视为放弃参与投资。 (2)投资保证金的退还与没收 意向投资人未被选定为投资方的,管理人于正式确定投资方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所缴的投资保证金。 意向投资人中选(缴纳投资保证金并收到确认函)后,如果管理人确定的《投资**开发协议》符合意向投资人投资方案中的关键条款,意向投资人无正当理由不予签署的,视为违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3)保证金缴纳账户(保证金缴存期间不计付利息) 户名:宁****公司管理人 账号:157********013 开户行:****营业部 四、投资人评审机制 管****委员会进行评审。评审以实现债务人资产价值最大化、切实保护各类债权人权益为目标。评审过程公平、公正、公开对待所有意向投资人。 如仅有一家报名,评审会经评审后认为该意向投资人不具备实际投资能力的,可暂中止招募,后续依据《重整方案》或《分配方案》及市场情况,实时重新启动招募程序。 意向投资人须按照管理人/红宝公司另行通知要求向评审会提交投资方案:包括但不限于企业简介、开发业绩、投资对价、支付方式(第一笔投资款不低于2000万)、项目开发建设方案(产品定位、施工进度计划、资金投入节点、达到25%投资额的时间规划、成本测算、风险防控措施)等。 五、签订**开发协议 **投资方确定后,由****与其签订《投资**开发协议》。自**投资方确定时起,其投资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 六、招募时间、流程与联系方式 (一)报名地点:****中心C座26层; (二)报名期限:截止2026年8月20日18时; (三)报名方式:书面文件一式三份邮寄****中心C座26层),并将电子版发送至****@qq.com; (四)联系人:杨晨,联系电话:183****9802。 1.本次招募全程公开、公平、公正,接受债权人、人民法院监督; 2.本公告未尽事宜,由管理人统一解释。 ****管理人 2026年8月17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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