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CR21032地块建设项目的招标公告 | |||||||||||||||||||||||||||||||||||||||||||||||||||||||||||||||||||||||||||||||||||||||||||||||||||||||||||||||||||||||||
| 项目编号 | **** | 项目名称 | CR21032地块建设项目 | ||||||||||||||||||||||||||||||||||||||||||||||||||||||||||||||||||||||||||||||||||||||||||||||||||||||||||||||||||||||
| 标段编号 | ****010001 | 标段名称 | CR21032地块建设项目15、16、17#楼装修工程(第二次) | ||||||||||||||||||||||||||||||||||||||||||||||||||||||||||||||||||||||||||||||||||||||||||||||||||||||||||||||||||||||
| 公告开始时间 | 2026年8月18日 | 公告结束时间 | 2026年8月31日 | ||||||||||||||||||||||||||||||||||||||||||||||||||||||||||||||||||||||||||||||||||||||||||||||||||||||||||||||||||||||
| 工程类型 | 房屋建筑施工 | ||||||||||||||||||||||||||||||||||||||||||||||||||||||||||||||||||||||||||||||||||||||||||||||||||||||||||||||||||||||||
| 公告信息 |
CR21032地块建设项目(项目名称)CR21032地块建设项目15、16、17#楼装修工程(第二次)(标段名称)施工 招标公告 ****010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CR21032地块建设项目(项目名称)已由 ****审批局(项目审批、****机关名称)以 通行审批备【2021】27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 ,招标人为 ****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建设采用:√自建□代建□集中建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CR21032地块建设项目15、16、17#楼装修工程(第二次)(标段名称)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受招标人的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施工招标事宜。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标段名称:CR21032地块建设项目15、16、17#楼装修工程(第二次); 2.2 建设地点:**区****、**大道西、科泰**; 2.3 建设内容:15、16、17#楼装修工程; 2.4 质量要求:合格; 2.5 工程规模:CR21032地块建设项目15、16、17#楼公区、户内装修; 2.6 工程合同估算价:约1400万元; 2.7 单位工程及招标范围说明: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所示的CR21032地块建设项目15、16、17#楼装修工程(第二次),完成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以及合同中约定的全部内容。 2.8 工程类别和技术复杂程度: 工程类别:□小型 √中型 □大型 □特大型 □技术复杂工程: / 2.9 工期:129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单位签发的开工令为准。 2.10 ****政府采购工程:√否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建筑装修装饰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专业及资质等级: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注册在投标单位且在有效期内),并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特别提醒:本工程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为一级注册建造师的,必须根据《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文件要求使用并提供电子证书,如未按文件要求提供电子证书,该电子证书无效, 视为项目负责人的资格不符合要求。(建办市〔2021〕40号) 文件内容详见本章附件。电子证书在资格审查当天应处于有效期内。 3.3资格审查必要条件: 3.3.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3.2投标人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3.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3.3.4投标人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3.3.5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a.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b.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经建设单位同意的,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3.6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4资格审查可选条件: □3.4.1□企业 □项目负责人 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 √3.4.2自 2024 年 8 月 1 日以来,投标人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3.4.3自2025 年 8月 1 日以来,投标人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3.4.4自 2021 年 8 月 1 日以来,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如下:/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根据《关于在我省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中应用建筑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有关要求的通知》(苏建招办〔2022〕2 号)文件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指本项目要求的资质)处于合格状态。标书代写 3.5 本工程□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5.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合理低价法方式,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公告附件及招标文件第三章。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6年 8 月 18日至2026年 8 月 31日 9 时 30 分。 6.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 **市公共**交易平台 。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6年 8 月 31日 9 时 30 分。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投标文件。标书代写 7.2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投标文件递交。标书代写 7.3逾期未完成投标文件递交,“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标书代写 8.其他要求:无。 9.发布公告的媒介 9.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市公共**交易平台、**省公共**交易平台、**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发布; 9.2本次招标公告为第2 次发布。 10.联系方式 10.1招标主体
10.2相关部门 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 ****建设局 联系电话:0513-****1961 10.3异议渠道 实行网上受理与处理异议,除开标现场的异议外,异议人一般应在**市公共**交易平台依法提出异议,收到异议之日起招投标活动暂停,招标人必须妥善处理并在上述平台系统进行答复。标书代写 招标人及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 (盖单位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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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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