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文号银西审服(批)发〔2026〕147号 |
| 2026-08-18 | 公开时限长期公开 |
| 部门文件 | 效力状态有效 |
| ****管理局 |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
发布日期: 2026-08-18
****区管委****环境局:
你单位报送的《**市**区宏图南街(六**路-**路)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涉典农河(**区段)、平二支沟洪水影响评价报告》(以下简称《评价报告》)已收悉。经审查及专家会评审,该申请符合《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防洪评价报告编制导则》,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市**区宏图南街(六**路-**路)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位于**市西****开发区公铁物流园,**宏图南街(六**路-**路)路段,线路整体呈南北走向,北****中心地理坐标:106°04′56.58″,38°26′48.70″),****中心地理坐标:106°04′16.14″,38°24′30.70″),全长4397.267m,并沿规划**道路配套建设给、排水管道。**宏图南街(六**路-**路)路段由北向南依次跨越典农河(**区段)、平二支沟(北)、平二支沟(南)各1次,给水管道由北向南依次穿越典农河(**区段)、平二支沟(北)、平二支沟(南)各1次,再生水管道、污水管道分别穿越平二支沟(北)各1次。
二、工程建设方案和防洪标准
(一)工程穿河方案
项目设计道路采用桥涵跨越典农河(**区段)、平二支沟,给水管道采用顶管方式穿越典农河(**区段)、采用拉管方式穿越平二支沟(北)、采用开挖方式穿越平二支沟(南),再生水管道、污水管道采用拉管方式穿越平二支沟(北)。给水管道与再生水管道采用同一管沟穿越沟道,位于平二支沟跨河**侧,污水管道穿越沟道断面位于平二支沟跨河**侧。
1、道路工程
宏图南街(六**路-**路)路段分别设置南绕城高速跨线桥、平二支沟跨河桥以及平二支沟箱涵跨越典农河(**区段)、平二支沟(北)、平二支沟(南)。在南绕城高速跨线桥下方设置一座2-6×4m的钢筋混凝土框架涵用于跨越典农河(**区段),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06°4′53.30″,北纬38°26′36.53″;平二支沟(北)跨河桥采用1-16m装配式预应力混凝土简支空心板桥,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06°4′38.33″,北纬38°25′29.74″;平二支沟(南)箱涵宽8.0m、高2.5m,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06°4′39.14″,北纬38°25′24.39″。
2、给、排水工程
给水管道由北向南沿宏图南街西侧敷设,于**道路桩号K0+379~K0+500处下穿高速公路及典农河(**区段),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06°4′52.60″,北纬38°26′36.66″,该处采用K9级球墨铸铁管加钢筋混凝土管顶管施工,于**道路桩号K2+482~K2+525段下穿平二支沟(北),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06°4′37.21″,北纬38°25′29.68″,该处采用K9级球墨铸铁管加钢筋混凝土管拉管施工,于**道路桩号K2+680~K2+700段穿平二支沟(南),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06°4′39.14″,北纬38°25′24.39″,该处采用K9级球墨铸铁管开挖埋设施工。再生水与管道给水管道采用同一管沟下穿平二支沟(北);污水管道沿宏图南街东侧敷设,于**道路桩号K2+477~K2+523段下穿平二支沟(北),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06°4′39.28″,北纬38°25′29.72″,该处采用K9级球墨铸铁管加钢筋混凝土管拉管施工。
(二)工程防洪标准
项目**桥涵设计防洪标准为100年一遇;穿越河道段管道设计防洪标准为10年一遇、校核防洪标准为20年一遇。符合《防洪标准》(GB50201-2014)要求。
三、洪水影响分析及评价结论
基本同意洪水影响分析及评价方法、参数取值、计算结果及评价结论。
(一)《评价报告》编制基本符合《洪水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相关规定,基本同意《评价报告》。
(二)项目区段典农河(**区段)及平二支沟现状无规划水利工程,项目建设对防洪规划无影响。
(三)给水管道穿越典农河(**区段)断面现状常水位为1073.50m,管道穿越河道设计防洪标准10年一遇及校核防洪标准20年一遇情况下流量均为6.42m3/s,对应水位为1074.08m;给水管道及再生水管道穿越平二支沟(北)断面现状常水位为1074.53m,管道穿越河道设计防洪标准10年一遇及校核防洪标准20年一遇情况下流量均为3.50m3/s,对应水位为1075.05m;平二支沟跨河桥桥位断面现状常水位为1074.50m,桥涵设计防洪标准100年一遇情况下流量为3.50m3/s,对应水位为1075.01m;污水管道穿越平二支沟(北)断面现状常水位为1074.46m,管道穿越河道设计防洪标准10年一遇及校核防洪标准20年一遇情况下流量均3.50m3/s,对应水位为1074.97m。平二支沟(南)上游与平二支沟(北)的分叉处已被封堵,平二支沟(南)无流量通过。
(四)平二支沟跨河桥满足防洪要求梁底高程为1075.51m,桥梁设计最低梁底高程为1076.51m,较防洪要求梁底高程高1.0m,桥梁设计净空高度满足防洪要求。
(五)给水管道穿越典农河(**区段)断面处最低冲刷线高程为1072.42m,设计管顶高程为1066.20m,位于最大冲刷线6.22m以下,给水管道及再生水管道穿越平二支沟(北)断面处最低冲刷线高程为1073.98m,设计管顶高程为1068.73m,位于最大冲刷线5.25m以下,污水管道穿越平二支沟(北)断面处最低冲刷线高程为1073.91m,设计管顶高程为1069.79m,位于最大冲刷线4.12m以下。管道埋深满足《村镇供水工程技术规范》(SL 310-2019)中“管道穿越河流时,管道在河床下的深度应在其相应防洪标准的洪水冲刷深度以下,且不小于1m”的要求。
(六)项目建成后对河道行洪、河势稳定、堤防安全及岸坡稳定、水利工程运行管理、第三人合法水事权益基本无影响。
(七)项目区段现状有典农河(**区段)滨岸带灌溉设计工程,管道采用顶管施工方式穿越,建设过程中对施工影响的管网应拆除保存,待施工结束后对灌溉管网进行恢复,确保灌溉管网正常运行,产生的费用由建设单位承担。
四、要求
(一)工程施工占用河道管理范围内土地,须遵照《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机关提出申请,得到许可后方可施工。
(二)建设项目经批准后,建设单位必须将批准文件和施工安排报送当地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经同意后方可办理施工手续。工程建设期间,必须接受当地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工程竣工验收应有当地水行政主管部门参加。
(三)建设项目管道涉河段保护范围在今后的水利、防洪工程建设中,建设及运行管理单位须服从水利、防洪工程相关建设需求,并承诺“该工程施工及运行期间不妨碍河道主管部门对所涉及河道整治、砌护等其他水利工程规划的实施,****管理部门的管理要求”。
(四)施工期间应加强管理,合理组织施工,减少机械的跑、冒、滴、漏,避免污染河流,作业时产生的油类、固体废物等污染物应清出外运,严禁倾倒于河道中。
(五)施工结束后,应及时拆除临时设施,清理施工场地,彻底清除弃土弃渣,恢复河道原貌,并邀请水行政主管部门参加验收。
(六)取消平二支沟跨河桥所在河段的沟底砌护,仅保留沟道两侧的砌护措施。
(七)建设项目涉河段在今后的水利、防洪工程建设中,建设及运行管理单位不得阻挠工程建设,须服从水利、防洪工程相关建设需求,接受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
(八)若因水利工程建设需要,本项目及防洪影响的相关设施,建设单位必须无条件予以拆除,相关损失由建设单位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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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