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场
采伐林木转让的公告
项目编号:****
****受****委托,****林场采伐林木进行公开转让。
转让方承诺本次转让行为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保证本公告的内容不存在任何重大遗漏、虚假陈述或严重误导,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
一、转让标的基本情况
流转方:****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1********3915160
法定代表人:蔡久明
住所:**乌丹镇少郎河大街北侧
| 标的 |
标的名称 |
林班及小班 |
采伐面积 (亩) |
材积(m3) |
竞买底价 (万元) |
竞买 保证金 (万元) |
竞价 步长值 |
| 1 |
****林场 |
1林班 16-1~16-2小班、55-1小班、59-1小班 |
2311.5 |
989.42 |
20.3045 |
6 |
0.5 |
| 2林班 11-1~11-2小班、13-1~13-2小班、12小班、40-1小班、43-1小班、38-1小班 |
|||||||
| 3林班 57-1~57-2小班、58-1~58-2小班、59-1小班 |
|||||||
| 4林班 59-1~59-7小班 |
|||||||
| 5林班 1-1~1-2小班、23-1小班 |
|||||||
| 2 |
****林场① |
6林班33-1~33-18小班 |
1003.2 |
507.7183 |
12.0504 |
3 |
0.3 |
| 3 |
****林场② |
6林班 41-1~41-4小班 |
209.85 |
0 |
0.1742 |
0.05 |
0.01 |
| 4 |
****林场① |
3林班 26-1~26-2小班 |
246 |
320.91 |
8.0719 |
2 |
0.2 |
| 5 |
****林场② |
1林班 44-1~44-9小班、15-1小班 |
1213.8 |
631.97 |
18.3957 |
5 |
0.5 |
| 2林班 1-1~1-5小班 |
|||||||
| 3林班 27-1小班、10-1小班、5-1~5-4小班 |
|||||||
| 4林班 44-1小班 |
二、产权转让行为的批准、资产评估及备案情况
上述拟****政府审批程序,****财政局批准。****评估中心(普通合伙)对转让资产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了《资产评估报告》即:内旭天评报字【2026】第013号,资产评估****财政局备案。
三、意向受让人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意向受让方须是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律另有规定除外)均可参与竞买。
四、转让标的特别说明
(一)上述拟转让标的以《附件五:资产评估报告》中所列示的资产为限,以实物现状为准。
(二)意向受让方应在本公告截止日前到现场亲自踏勘标的,了解掌握拟转让标的现状及现有和可能存在的瑕疵,自行了解相关政策及规定,就转让标的相关情况向转让方咨询、确认。相关质疑须在标的转让公告截止前向转让方提出。意向受让方在受让前应充分考虑到标的成交后可能需要支付的相关税、费等,并应充分了解转让标的在成交后所产生的实物移交、相关政策规定及不可抗力因素等方面的风险。意向受让方一旦参加受让,就应为自己的竞买行为承担所有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三)凡参与竞买都视同已经实地踏勘,确认了解拟转让标的范围、数量、现状、树种、长势情况等相关因素,对交易风险进行充分调查研判;意向受让方如未实地踏勘、了解掌握转让标的现状、瑕疵或未核实确认其真实情况而参与受让,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和经济损失责任自负。转让公告及相关资料中提供的信息等均严格按照****委托提供的文书确定,****仅就转让方提供的信息资料负披露义务,无义务承担任何责任。请慎重决定竞买行为,意向受让方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标的公告内容和知悉标的现状,并自愿接受标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竞买成功后,受让方不能以任何理由(包括所谓“不可抗力”或“政策”等原因)退回转让标的或拒付成交价款,否则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四)竞买完成后,林木的采伐、伐倒、造材、装卸运输、树根清理及生产安全由受让方负责,所产生的一切税、费均由受让方承担,受让****林场签定的《转让合同》条款约定按期保质保量清运采伐林木,伐根清****林场检查验收。
五、公告、报名和保证金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意向受让人按《附件4:竞买人系统操作手册》规定方法,自行在网上登记报名并按时参加竞价活动。
公告时间:2026年8月19日8:30起至2026年8月25日17:30止。
报名时间:2026年8月19日8:30起至2026年8月25日17:30止。
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2026年8月25日17:30止。标书代写
六、标的踏勘时间、地点、联系人
时间:2026年8月19日8:30起至2026年8月25日17:30止。(节假日除外)。
地点:****林场 联系人:郭云春 联系电话:139****5499
地点:****林场 联系人:刘军 联系电话:138****7636
地点:****林场 联系人:毕书龙 联系电话:182****9998
七、交易方式
(一)网络竞价方式:请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人,按照网络竞价时间自行竞价(使用方法见《附件4:竞买人系统操作手册》)。
网络竞价时间:2026年8月26日上午
| 标的编号 |
竞价时间 |
| 标的1 |
9:00 |
| 标的2 |
9:10 |
| 标的3 |
9:20 |
| 标的4 |
9:30 |
| 标的5 |
9:40 |
延时竞价周期:240秒。
(二)该项目以网络竞价并采取最高报价者得的方式确定受让方。
(三)公告期满后,标的如只有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报名登记,无需竞价,直接将该意向受让方确定为受让方,以底价成交;标的如有两家及两家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报名登记,选择网络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
(四)标的成交后受让方须在1个工作日内向****指定账户一次性全部付清成交价款,缴清成交价款后1个工作日内,****林场签订《转让合同》。
八、保证金的交纳及处置
(一)意向受让方须于报****银行到账为准)****交易中心****银行电子账户以转账的方式汇入竞买保证金,不得以现金形式交纳,不得由他方代为交纳竞买保证金。
(二)法人、其他组织、自然人交纳竞买保证金必须通过本单位、本人账户采取本地转账、****银行的形式划转至上述任意账户。不得以现金形式交纳,不得由他方代为交纳竞买保证金。
(三)受让方向****指定账户一次性全部付清成交价款后起1个工作日内,****林场签订《转让合同》,受让方携带合同到****办理竞买保证金退还手续(不计息)。
未成交竞买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在按规定程序和要求确定受让人后5个工作日内统一办理退还手续(不计息)。
(四)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1.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利益或他人合法权益的;
2.在资产转让有效期内,撤回其意向受让的;
3.未按中标(成交)要求交纳成交价款的;
4.只有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报名登记,而意向受让方拒绝交纳成交价款、拒绝签订合同的;
5.未按成交(中标)要求签订合同或放弃签订合同的;
6.未按转让公告规定的其它行为;
7.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交易规则中规定的其他情况。
九、成交价款的支付
受让方于资格确认通过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向****指定账户一次性全部付清成交价款。
十、意向受让方申请登记需上传的资料
(一)企业法人、其他组织申请登记时应上传:
1.营业执照副本;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3.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见附件1)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4.承诺函原件(见附件3)。
(二)自然人申请登记时应上传:
1.本人身份证;
2.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见附件2)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3.承诺函原件(见附件3)。
十一、资格确认
成交后,竞得人持申请登记时上传的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申请人为企业法人、其他组织的加盖公章)到****(乌丹镇清泉****中心****服务大厅二楼)进行资格确认。
联系人:张馨宇 电 话:0476-****850
发布单位:****
报名入库咨询电话:0512-****8511
发布时间:2026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