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辉改性塑料项目(阶段性)

审批
安徽-滁州-来安县
发布时间: 2026年08月18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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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建设单位机构代码: 建设单位法人: 建设单位联系人: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 建设单位详细地址:
****
****1122MA2T3JT85W王红富
王红富**省**市**县
****开发区纬二路11号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项目代码: 项目类型: 建设性质: 行业类别(分类管理名录):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 工程性质: 建设地点: 中心坐标: ****机关: 环评文件类型: 环评批复时间: 环评审批文号: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排污许可批准时间: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项目实际环保投资(万元): 运营单位名称: 运营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单位: 验收监测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竣工时间: 调试起始时间: 调试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起始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形式: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中辉改性塑料项目(阶段性)
2021版本:053-塑料制品业C2929-C2929-塑料零件及其他塑料制品制造
**省**市**县 ****开发区纬二路11号
经度:118.406982 纬度: 32.399273******分局
2022-08-17
来环审〔2022〕39号****
2026-06-03200
6****
****1122MA2T3JT85W****
****1122MA2T3JT85W******公司
****0105MAD09FBX042026-06-02
2026-07-052026-08-14
http://www.****.com/index.php?m=home c=View a=index aid=416 admin_id=1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
规模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租赁******公司1#厂房,占地面积约为5100m2,配备15台挤出机等生产设备及配套设施,可年产汽车用工程塑料3500t,医疗用工程塑料500t,电子通信工程塑料1000t,电子等工程塑料1000t。2026年3月配备4台挤出机等生产设备及配套设施,可年产汽车用工程塑料860t,医疗用工程塑料125t,电子通信工程塑料250t,电子等工程塑料250t。因此本次对“中辉改性塑料项目”进行阶段性验收。
阶段性验收
生产工艺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PP、ABS→烘料→混料挤出、冷却→切粒→检验(不合格产品→粉碎→回用于混料挤出)→改性粒子→打包入库。PP、ABS→混料挤出、冷却→切粒→检验(不合格产品→粉碎→回用于混料挤出)→改性粒子(抽检注塑→检验→粉碎→回用于混料挤出)→打包入库。
(1)取消原料烘料工序。实际生产过程中,外购原料不需要在厂区内烘料。 (2)增加注塑、检验工序,增加3台注塑机。项目环评阶段无注塑、检验工序,实际建设中因客户的需求,需在厂区内对改性塑料粒子产品进行抽检(抽检比例万分之一),注塑成客户样品以检验塑料粒子产品是否满足客户需求。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①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为挤出、投料、粉碎工序产生的非甲烷总烃、苯乙烯、丙烯腈、甲苯、乙苯、颗粒物等废气。挤出废气经挤出口设置的局部密闭装置负压收集,进入1套UV光氧+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1#)达标排放。投料、粉碎废气经每个投料口、粉碎机设备上方设置的集气罩收集,共同引入1套反吹式电磁脉冲袋收尘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2#)达标排放。项目挤出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有组织排放参照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表5标准;投料、破碎工序产生的粉尘颗粒物有组织排放从严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中相关排放限值要求。厂界无组织排放的非甲烷总烃、甲苯、颗粒物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表9标准,丙烯腈无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相关限值要求,苯乙烯无组织排放参照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标准;厂区内有机废气无组织浓度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中特别排放限值要求。②项目废水主要生活污水和循环冷却废水。循环冷却废水定期排放,与生活污水一起经厂区化粪池预处理,水质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要求,其中氨氮、总磷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中相关标准要求后,经市政污水管网****处理厂集中处理。③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为挤出机、混料机、切割机、粉碎机等设备噪声。设备噪声须经设备减振、车间隔声和距离的衰减后,厂界环境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④项目运营期固废主要为不合格品、收集粉尘、废活性炭、废机油及废机油桶、废UV灯管以及生活垃圾等。不合格品收集后回用于生产;收集粉尘经收集后外售处置;废活性炭、废机油及废机油桶、废UV灯管属于危险废弃物,分类收集后规范暂存于危废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经分类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①挤出废气和注塑废气(非甲烷总烃、苯乙烯、丙烯腈、甲苯、乙苯):挤出废气和注塑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双极气旋混动喷淋塔+3级活性炭吸附装置组合工艺处理+15m高排气筒(DA001)。投料、粉碎工序产生的颗粒物:集气罩收集+反吹式电磁脉冲袋收尘装置+15m高排气筒(DA002)。验收监测期间,挤出、注塑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非甲烷总烃有组织排放满足《固定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 第6部分:其他行业》(**省地方标准DB 34/ 4812.6—2024)表1限值;苯乙烯、丙烯腈、甲苯、乙苯有组织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表5标准;混料、投料、粉碎工序产生的粉尘颗粒物有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中相关排放限值要求;厂界无组织排放的非甲烷总烃、甲苯、颗粒物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表9标准;丙烯腈无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相关限值要求;苯乙烯无组织排放参照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标准;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浓度执行《固定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 第6部分:其他行业》(**省地方标准DB 34/ 4812.6—2024)表4。②生活污水、冷却循环废水经化粪池后,通过市政污水管****处理厂处理。验收监测期间,废水总排口pH值、COD、SS、BOD5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表4三级标准要求,氨氮和总磷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B级标准限值要求。③本项目选用低噪声设备,对产噪设备进行合理布局,生产车间封闭,采取厂房隔声、消声、减振等降噪措施,验收监测期间,厂界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④本次验收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不合格品、收集粉尘、注塑样品、废活性炭、废机油、废机油桶。 不合格品、注塑样品集中收集后回用于生产;收集粉尘集中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废活性炭、废机油、废机油桶存于危险废物仓库,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
环评要求:挤出废气(非甲烷总烃、苯乙烯、丙烯腈、甲苯、乙苯):挤出口局部密闭负压收集+UV光氧+2级活性炭吸附装置+15m高排气筒(DA001); 实际建设情况:挤出废气和注塑废气(非甲烷总烃、苯乙烯、丙烯腈、甲苯、乙苯):挤出废气和注塑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双极气旋混动喷淋塔+3级活性炭吸附装置组合工艺处理+15m高排气筒(DA001); 变动情况:取消UV光氧;2级活性炭吸附装置调整为3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在3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前端增加双极气旋混动喷淋塔
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原料区位于租赁厂房西北侧,用于ABS、PP塑料粒子、硫酸钡、碳酸钙的存放。成品区位于原料库的西侧,用于成品改性塑料的存放。一般固废暂存所位于生产厂房内西南侧,占地面积20m2。危废暂存间位于一般固废暂存所西侧,占地面积10m2。1#厂房边界外设置100m的环境防护距离。原料区位于厂房西北侧,用于ABS、PP塑料粒子等原料的存放。辅料区位于厂房西南侧,用于硫酸钡、碳酸钙等辅料存放。成品区位于原料库的东侧,用于成品改性塑料的存放。一般固废暂存所位于厂房外西侧,占地面积20m2(长5m*宽4m)。危废暂存间位于厂区西北侧,占地面积10m2(长5m*宽2m)。1#厂房边界外设置100m的环境防护距离。目前本项目环境防护距离内无环境敏感目标
根据实际情况,调整位置
3、污染物排放量
污染物 现有工程(已建成的) 本工程(本期建设的) 总体工程 总体工程(现有工程+本工程) 排放方式 实际排放量 实际排放量 许可排放量 “以新带老”削减量 区域平衡替代本工程削减量 实际排放总量 排放增减量 废水 水量 (万吨/年) COD(吨/年) 氨氮(吨/年) 总磷(吨/年) 总氮(吨/年) 废气 气量 (万立方米/年) 二氧化硫(吨/年) 氮氧化物(吨/年) 颗粒物(吨/年) 挥发性有机物(吨/年)
0 0.0549 0 0 0 0.055 0.055
0 0.149 0 0 0 0.149 0.149
0 0.0086 0 0 0 0.009 0.009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
0 0 0 0 0 0 0 /
0 0 0 0 0 0 0 /
0 0.133 0 0 0 0.133 0.133 /
0 0.297 0 0 0 0.297 0.297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化粪池 pH值、COD、SS、BOD5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表4三级标准要求,氨氮和总磷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B级标准限值要求。 废水主要是生活污水、冷却循环废水、喷淋废水,生活污水、冷却循环废水经化粪池后,通过市政污水管****处理厂处理后排入新来河。喷淋废水循环使用,不外排。 验收监测期间,废水总排口pH值、COD、SS、BOD5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表4三级标准要求,氨氮和总磷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B级标准限值要求。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双极气旋混动喷淋塔+3级活性炭吸附装置 非甲烷总烃有组织排放执行《固定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 第6部分:其他行业》(**省地方标准DB 34/ 4812.6—2024)表1限值;苯乙烯、丙烯腈、甲苯、乙苯有组织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表5标准 挤出废气和注塑废气(非甲烷总烃、苯乙烯、丙烯腈、甲苯、乙苯):挤出废气和注塑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双极气旋混动喷淋塔+3级活性炭吸附装置组合工艺处理+15m高排气筒(DA001)。 验收监测期间,挤出、注塑废气处理设施出口(DA001)非甲烷总烃有组织排放满足《固定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 第6部分:其他行业》(**省地方标准DB 34/ 4812.6—2024)表1限值;苯乙烯、丙烯腈、甲苯、乙苯有组织排放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表5标准
2 反吹式电磁脉冲袋收尘装置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中相关排放限值 投料、粉碎工序产生的颗粒物:集气罩收集+反吹式电磁脉冲袋收尘装置+15m高排气筒(DA002)。 验收监测期间,混料、投料、粉碎废气处理设施出口(DA002)颗粒物有组织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中相关排放限值要求。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减振,隔声。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本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为机械设备运行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噪声。采取基础减振,隔声等措施。 验收监测期间,厂界四周昼、夜噪声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项目运营期固废主要为不合格品、收集粉尘、废活性炭、废机油及废机油桶、废UV灯管以及生活垃圾等。不合格品收集后回用于生产;收集粉尘经收集后外售处置;废活性炭、废机油及废机油桶、废UV灯管属于危险废弃物,分类收集后规范暂存于危废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经分类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本次验收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不合格品、收集粉尘、注塑样品、废活性炭、废机油、废机油桶。 不合格品、注塑样品集中收集后回用于生产;收集粉尘集中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废活性炭、废机油、废机油桶存于危险废物仓库,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表7 风险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设一座110m3事故池;制订环境突发事故应急预案,配备必要的应急物资 设一座110m3(10m*5.5m*2m)事故池;制订环境突发事故应急预案,配备必要的应急物资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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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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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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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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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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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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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地表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地下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环境空气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土壤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海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敏感点噪声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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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序号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有关规定,请核实该项目是否存在下列情形:
1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2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3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4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5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6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7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8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9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不存在上述情况
验收结论 合格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400-688-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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