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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发文字号广发改〔2026〕223号 | 发布机构**** |
| 2026-08-05 | 发布日期2026-08-18 | 公文种类批复 |
| 有效 | 主题词关****人民医院停车场收费标准的批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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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人民医院停车场收费标准的批复
****医院:
市卫生健康委《关****人民医院停车场收费标准的函》收悉。根据《**省定价目录》和国家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相关政策,并结合定价成本监审意见,****卫生健康委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经营范围
****医院停车场(含地上、地下、立体停车场),面积3950平方米,开放停车泊位316个。
二、收费标准
中小型车辆停车5元/2小时,以后每增加一小时加收1元,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收。
三、相关要求
(一)免费规定。停车时间不足15分钟的车辆免费;执行公务或任务的军车、警车、综合执法车、消防车、抢险车、环卫清运车、医疗救护车、殡葬服务车、市政工程抢修车等法律法规规定要求免费停放车辆,按其规定实行免费。
(二)收费公示。医疗机构要按规定做实做细收费公示工作,采取公示牌、电子显示屏等多种方式向社会公开收费项目名称、收费标准、服务对象、批准机关及文号等内容,并做好宣传解释工作,自觉接受社会和市场监管、发展改革、卫生健康等部门的监督,及时妥善处理相关投诉。
(三)票据管理。按规定使用税务部门监制的发票。
四、执行时间
本通知自2026年8月10日起实施。《********人民医院停车场收费标准的批复》(广发改〔2022〕405号)同步废止。执行期间,国家和省出台新政策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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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8月5日
《关****人民医院停车场收费标准的批复》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