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农业农村部、****法院、****检察院、工业和信息化部、**部、****总局、供销**总社七部门关于农****工作部署,切实规范我县农药兽药生产、经营、网售、使用全链条监管秩序,严厉打击各类农兽药违法违规行为,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生态环境安全及群众身体健康。我县自2026年8月至2027年3月,集中开展农药兽药生产经营使用综合整治专项行动。为全面排查整治行业乱象,深挖各类违法违规问题线索,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全县农药兽药领域违法线索,欢迎广大群众积极监督举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举报受理渠道
1.举报电话:0898-****8889(农药)、0898-****8336(兽药)、0898-****8406(渔药)。
2.举报邮箱:****@126.com。
二、受理时间及有效期
1.线索征集有效期: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7年3月31日。
2.人工受理时段:工作日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
三、保密承诺
本次线索征集工作严格执行保密制度,对所有举报人的个人信息、举报内容严格保密,依法保护举报人合法权益,严厉打击报复举报人的行为。
四、线索征集范围
本次征集线索聚焦农药兽药生产、经营、网络销售、使用四大环节,所有线索需保证内容客观真实,举报人可详细说明违法违规行为的具体情况、发生时间、具体地点,并附上实物照片、视频、交易记录等相关佐证材料,同时可预留个人联系方式以便工作人员核查回访。具体整治和征集重点如下:
(一)生产环节违法违规线索
1.各类无证生产窝点、非法作坊,违规生产禁限用农药、食品动物禁用药品、停用兽药等违法行为;
2.正规生产企业在农药产品中违规添加禁限用成分、隐性添加其他农药成分的行为;
3.在兽药、饲料、人工钓饵、人工窝料、水产调水用品中非法添加违禁药物、各类违规化学药物的行为。
(二)经营环节违法违规线索
1.化工企业违规向种植养殖主体、农兽药经营门店销售禁用农药原药、食品动物禁用药品、停用兽药相关化工原料的行为;
2.农兽药经营门店违规售卖禁限用农兽药、停用兽药,未按规定建立、留存购销台账,不严格执行兽用处方药管理制度的行为;
3.经营、销售含有毒有害物质的人工钓饵、养殖投入品的行为;
4.“忽悠团”、流动商贩上门兜售假劣、过期、三无农药兽药的行为;
5.私下交易、隐秘流通食品动物禁用药品、停用兽药、人用药、原料药及违规化工原料,向养殖主体违规销售禁限用农兽药的行为。
(三)网络销售环节违法违规线索
1.通过各类电商平台、社交平台线上销售禁限用农兽药、假劣农兽药、有毒有害人工钓饵及种植养殖禁用化学物质的行为;
2.无相关资质、超经营范围线上开展农兽药销售的违规经营行为;
3.无固定线下经营场所、仓储库房,违规从事线上农兽药销售的行为;
4.各类网络交易平台对入驻商家资质、销售产品合规性审核不严,放任违法违规销售行为的问题。
(四)使用环节违法违规线索
1.种植、养殖主体违规使用禁限用农药、食品动物禁用药品、停用兽药、人用药、原料药及违规化工原料的行为;
2.跨领域违规用药,将兽药违规用于农作物种植、将农药违规用于水产、畜禽养殖等违法行为。
(五)其他违法违规行为
其他各类扰乱农药兽药生产、经营、流通、使用市场秩序,危害农产品质量安全和农牧业生产安全的违法违规行为。
欢迎社会各界群众积极参与监督,踊跃提供违法违规问题线索,我县相关部门将对有效线索逐一核查、依法处置,****药行业各类乱象,筑牢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防线。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