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一、采购条件受****(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以下简称“采购机构”)以公开询比方式采购支撑拉条等主材物资,采购材料计划使用项目资金用于本次询比后所签订合同的支付。
二、项目概况、采购范围1、项目概况:****公司工程建设需要,需采购支撑拉条等主材物资。
2、采购范围:支撑拉条等主材物资。
3、采购数量
| 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根) |
备注 |
| 1 |
背拉支撑 |
M12×3900mm详见技术要求及图纸 |
11220 |
|
| 2 |
水平支撑 |
M12×5000mm详见技术要求及图纸 |
11220 |
|
| 3 |
水平支撑 |
M12×5750mm详见技术要求及图纸 |
21026 |
|
| 4 |
直拉条 |
M10×1600mm详见技术要求及图纸 |
75864 |
|
| 5 |
斜拉条 |
M10×2500mm详见技术要求及图纸 |
50578 |
|
| 6 |
边压块(含边托) |
适配30mm边框详见技术要求及图纸 |
22208 |
|
| 7 |
中压块(含中托) |
兼容30/40mm边框详见技术要求及图纸 |
138540 |
注:本次询比数量以清单量为准,与实际合同中数量可能存在差异,均以采购人现场实际交货验收合格过磅数量/重量为准具实结算,实际采购数量与合同数量可能将存在差异。成交人不得以此向采购人及合同签订买方提出任何补偿要求。
4、交货时间:分批到货,具体以采购人的订货通知为准,响应人收到订货通知单后 15 个自然日内全部到货。全部货物的订货通知单,预计在 6 个月内下达完毕。
5、交货地点:序号1、2、6、7运至**港(采购人指定地点);序号3、4、5运至**省**市**县许镇镇。
6、本次为整体采购,车板交货。价格中包含但不限于材料费、运到需方指定卸货地点的运杂费(含运费、过路费等) 、装车费、制作费、模具费、人工费、热浸锌费用、保险费、管理费(包括销售费、服务费、财务费) 、利润、所有风险金和税金等, 交货前所有费用材料所报价格均指含税价格,要求全部要求开具 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运杂综合费也开具 13%增值税专用货物发票,即一票制)。
7、质量要求:货物应符合设计规范及图纸的要求。
8. 运输包装要求:
8.1 根据货物特点、运输方式及采购人要求, 响应人应采用相应国家、行业或企业标准及惯例要求的保护措施进行包装并在相应位置标示警示标志,包装应适于长途及工程所在地短途运输,并有良好的防潮、防震、防锈、防爆炸和利于装卸等保护措施, 大件货物应带有足够的支架或包装垫木,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施工现场。响应人应承担由于违反上述约定的责任和费用。响应人的包装应符合海运要求。
8.2 响应人应在每一批货物中附至少一份详细发货单和质量检验合格证书(采用集装箱或中型包装箱装用的,应在每一包装单位中附一详细发货单和质量检验合格证书)。
8.3 装箱单应注明货物名称、规格型号、数量、质量、生产商、供应商、收货人、发货地、交货地、承运人等。有特殊保护措施要求的货物, 应在相应位置标示“向上 ”“向下 ”“易碎 ” “ 防水 ”等装卸警示标志。标准件包装箱内应有产品出厂质量合同证明书、技术说明(如有)各一份。
8.4 凡由于响应人包装或保管不善致使货物遭到毁损灭失的,响应人应负责及时修理、更换或赔偿。
8.5 响应人应承担货物运抵采购人指定地点并办理交接手续前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响应人应按国家及地方规定办理相关手续、保险, 确保运输、装卸过程中的一切人员、机械、车辆安全。
9、付款方式:
9.1 响应人不能将债权转让给第三方,同时响应人也不能委托采购人将款项支付给第三方,否则因该事项导致采购人产生税务风险,造成采购人税款损失的,响应人需承担上述税款损失及对应税款损失一倍的罚款。税款损失****机关处以的补缴税款以及对应的滞纳金、罚款等一切经济损失。
9.2 结算方式与付款方式不允许有商务偏差。
9.3 结算方式:按照采购人要货且验收合格的件数乘以合同单价进行结算。
9.4 付款方式:
(1)所有货物制作完成,经采购人厂内验收合格,并运输至交货地签收后,采购人收到成交供应商提交的下列文件并审核无误后 2 个月内支付 50%发货款。
A 同等金额的财务收据;
B 全额增值税发票(税率 13%);
C 发货验收单及货物运输签收单;
D 双方认可的结算单;
(2)所有货物制作完成,经采购人厂内验收合格,并运输至交货地签收后,采购人收到成交供应商提交的下列文件并审核无误后 4 个月内支付 47%发货款。
A 同等金额的财务收据;
(3)剩余 3%为质保金,货物的质量保证期为 12 个月(货物送至交货地验收合格交付后 12个月),自双方最终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质量保证期满无质量问题或质量保证期出现的质量****维修处理符合采购人要求的,质量保证期满后当采购人收到成交供应商提交的下列文件并审核无误后 2 个月内支付。质保期内如出现质量问题, 则质保期和质保金返还相应顺延。
A 同等金额的财务收据;
9.5 采购人可以办理电汇、承兑、电建融信、电建保理等形式支付货款, 以银行转账或一年期以内 (含一年)的商业汇票、应收账款电子凭证、信用证、反向保理等非现金支付方式支付(成交供应商贴息),****公司****集团有限公司以上述方式代付。
9.6 关于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要求:
(1)采购人向响应人支付合同价款时,响应人除应向采购人开具合法合规且符合本合同约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外,还需提供最近一期增值税完税证明、纳税申报表、无欠税证明, 若不提供,则采购人可无条件顺延货款支付,直至响应人出具合法合规且符合本合同约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和相关证明;由此造成的损失由响应人自行承担,且响应人不得以此为由拒绝履行本合同的义务。若因响应人发生税务稽查、协查案件等原因导致采购人无法抵扣进项增值税、所得税无法税前扣除的,采购人将暂停支付,直至税务风险解除。
(2)因响应人开具发票不及时给采购人造成无法及时认证、抵扣发票等情形的,响应人需向采购人承担赔偿责任,但不免除响应人继续按照采购人要求开具合法合规发票的义务。
(3)响应人向采购人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响应人必须确保发票票面信息全部真实,相关货物、价款等内容与实际供货情况相一致。因响应人开具的发票不规范、不合法或涉嫌虚开发票等引起税务问题,响应人需依法向采购人重新开具合法合规发票,由此产生的延迟支付,采购人不承担违约责任;造成采购人经济损失的,响****税务局处以的缴纳税款、滞纳金、罚款等一切经济损失,同时采购人对响应人处以上述经济损失金额一倍的罚款,采购人并保留进一步提起法律诉讼之权力。
(4)响应人收取价外费用的,需依法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必要时,采购人需协助响应人提供开票所需资料。
(5)如果采购人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联和抵扣联,响应人应向采购人提供加盖响应人发票专用章的相应发票记账联复印件;若采购人丢失增值税电子发票数据,响应人应配合采购人提供原电子发票数据文档。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供应商必须满足以下全部资格要求:
1、供应商为制造企业的,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自2024年至今的类似供货合同不少于3个,且签订单个合同金额均在人民币 300 万元及以上(附合同扫描件,必须包含数量和总金额)。
2、供应商为代理商的,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且其代理的生产厂家须满足第1条生产厂家资格条件的要求,代理商应提供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代理书。制造企业及其代理商不得同时参加。
3、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供应商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近三年内应具有提供过同类型的设备,并附上相应业绩合同。
4、《**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无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供应商不存在《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响应的情形。
5、响应人不存在违规违法、禁止报价的情形。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凡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于 获取文件结束时间2026年8月21日17时00分前(**时间)在中国电建采购招标数智化平台(https://bid.****.cn/bidweb/#/login,以下简称“采购平台”)获取采购文件,采购文件免费提供。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响应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8月24日8时30分(**时间),供应商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采购平台递交电子响应文件。电子标服务
(1)本次采购将通过采购平台全程在线开展,电子响应文件的加密、提交等流程须各供应商在线进行操作。供应商须提前办理数字证书用于在线递交响应文件,办理方式详见采购平台首页,并严格按照要求进行在线操作,因操作流程失误造成的递交失败将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后果。
(2)开启由“采购平台”在响应截止时间后自动对各家响应文件进行解密,供应商及时关注开启结果。标书代写
2、响应截止时间及递交地点如有变动,采购人将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已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询比采购公告在中国电**光采购网(http://bid.****.cn)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采 购 人: ****
地 址: **市管**陇**路九号
邮 编: 450000
联 系 人: 原亦聪
电 话: 156****6810
电子邮箱: ****@163.com
采购机构:****
地 址:**市**区中兴时代办公楼
邮 编:430077
联 系 人:潘亚飞
电 话:152****8998
电子邮箱:****@qq.com
八、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电 话: 152****8998
电子邮箱: ****@qq.com
九、纪检监督机构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采购活动存在违规违纪行为的,可以书面****集团****办公室(186****8677)提出投诉。
2026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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