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无人机研发场地租赁项目(招标编号:****)
招标文件澄清/修改公告
澄清/修改编号:01
各投标单位:
现对“****2026年无人机研发场地租赁项目”(招标编号:****)招标文件进行澄清/修改,澄清内容如下:
1、关于更新本项目技术规范书的说明:
(1)原技术规范书“三、项目要求”第一条内容:
| (一)室内研发及测试区域须包括:研发设计区(防静电环境)、基础性能测试区(层高≥8m)、环境适应性测试区(可配置试验箱)、抗风测试区(地面承重≥1.2kg/㎡,层高≥8m)、数据处理区(具备网络接入条件)、无人机停放机库及维修保养区。 |
现将技术规范书“三、项目要求”第一条的内容修改为如下:
| (一)室内研发及测试区域须包括:研发设计区(防静电环境)、基础性能测试区(层高≥3m)、环境适应性测试区(可配置试验箱)、抗风测试区(地面承重≥1.2kg/㎡,层高≥3m)、数据处理区(具备网络接入条件)、无人机停放机库及维修保养区。 |
(2)原技术规范书“三、项目要求”第三条内容:
| (三)配套保障:总配电容量≥22000kW,具备独立供电、安防监控、网络接入(光纤宽带)、符合国家现行消费技术规范及验收标准的完整消防设施防雷接地系统。 |
现将技术规范书“三、项目要求”第三条的内容修改为如下:
| ★(三)配套保障:可供租赁场地独立使用的总配电容量≥1000kW,具备独立供电、安防监控、网络接入(光纤宽带)、符合国家现行消费技术规范及验收标准的完整消防设施防雷接地系统。 |
2、招标文件附件的技术规范书已作更新,详见本澄清公告附件。
其他内容不变。
请投标人****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对本次澄清/修改进行确认。
2、联系方式:
招标人:****
联系人:高工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 **市**区**路178号****
联 系 人: 林工
电 话: ****100100 转 2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或授权的项目负责人(签名):邓超志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名称:****【盖章位置】
2026年0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