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年产混炼胶502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2026年08月 18日至 2026年08月24日(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市**区荔湖街景观大道北7****中心A区,邮编:
联系电话:020-****8751
传 真: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建设单位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局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 项目名称 | ****年产混炼胶502吨建设项目 |
| 建设地点 | ******区中新镇通盛路269号之十三 |
| 建设单位 | **** |
| 项目概况 | ****年产混炼胶502吨建设项目位于**市**区中新镇广汕南**侧智光数字能源技术产业园项目18#-102、202、302、402,主要从事橡胶混炼胶的生产,混炼胶采用滤胶、切胶、配料、投料、密炼、开炼、挤出、冷却、裁切、检验、包装出货等生产工序,样品生产采用滤胶、切胶、配料、投料、密炼、开炼、成型、检验等工序;年产混炼胶502吨。项目总投资2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5万元。 |
| 环评机构 | **市****公司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项目非甲烷总烃、颗粒物有组织排放执行《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表5**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碳黑尘有组织排放执行**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二硫化碳、臭气浓度有组织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 |
| 公众参与情况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