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生态环境局增城分局关于对广州弗西林橡塑有限公司年产混炼胶502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的公示

审批
广东-广州-增城区
发布时间: 2026年08月18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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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局**分局关于对****年产混炼胶502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的公示


根据****年产混炼胶502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2026年08月 18日至 2026年08月24日(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市**区荔湖街景观大道北7****中心A区,邮编:

联系电话:020-****8751

传 真: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建设单位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局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年产混炼胶502吨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区中新镇通盛路269号之十三

建设单位

****

项目概况

****年产混炼胶502吨建设项目位于**市**区中新镇广汕南**侧智光数字能源技术产业园项目18#-102、202、302、402,主要从事橡胶混炼胶的生产,混炼胶采用滤胶、切胶、配料、投料、密炼、开炼、挤出、冷却、裁切、检验、包装出货等生产工序,样品生产采用滤胶、切胶、配料、投料、密炼、开炼、成型、检验等工序;年产混炼胶502吨。项目总投资2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5万元。

环评机构

**市****公司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项目非甲烷总烃、颗粒物有组织排放执行《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表5**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碳黑尘有组织排放执行**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二硫化碳、臭气浓度有组织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
厂界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执行《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表6现有和**企业厂界无组织排放限值;碳黑尘无组织排放执行**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二硫化碳、臭气浓度无组织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新、扩、改建项目厂界二级标准限值。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执行**省《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 2367-2022)表3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
(二)项目生活污水和间接冷却废水排放执行**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后,经市政污水****处理厂处理。
(三)项目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四)各类固体废物实行分类收集、处置。危险废物的贮存、堆放应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进行管理,同时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一般固体废物的处置应符合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的相关规定。
(五)加强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工作。建立健全环境事故应急体系,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范与应急措施,确保生态环境安全。

公众参与情况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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