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危****中心项目-综合楼装修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市危****中心项目,项目业主为 ******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招标人为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综合楼装修进行公开招标。
2.1招标项目概况
2.1.1项目名称:**市危****中心项目-综合楼装修
2.1.2项目编号:****
2.1.3建设地点:**市**区铁铺镇**大道中段**市危****中心用地范围内。
2.1.4项目建设规模:本项目为**市危****中心项目综合楼、实验楼及办公楼进行装修,包括装修装饰工程、电气工程、给排水工程,具体以招标文件、招标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有关资料说明为准。
2.2招标范围:
2.2.1标段划分:本项目设1个标段。
2.2.2招标内容:
本项目为**市危****中心项目综合楼、实验楼及办公楼进行装修,包括装修装饰工程、电气工程、给排水工程,具体以招标文件、招标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有关资料说明为准。
2.2.3计划工期:90个日历天。
2.2.4最高投标限价:****689.99元。
3.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3.2投标人均依法设立,按国家法律经营。
3.3投标人须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或有效期内相应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以资质证书许可范围为准,在有效期内)。
注:(1)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的要求设置。招标内容含有设计要求,且设计要求仅为深化设计的,在投标人的资质设置要求中,不允许设置设计资质。
(2)投标人还应当符合《****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3〕47号)、《****建设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工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4〕124号)的要求。
(3)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第22号令)和《****办公厅关于加强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动态核查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4〕52号)“工程建设单位应当结合实际,审慎选择被标注‘资质异常’的企业承揽工程”,投标截止时投标人在**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上的本招标项目所需资质被标注为“资质异常”的,不得用该资质参与本项目投标,否则投标无效。标书代写
3.4投标人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对项目负责人、施工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的要求:
3.6.1拟派项目负责人要求: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别的注册建造师,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注: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3.6.2施工技术负责人要求: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资格。
3.6.3专职安全员要求:须具备在有效期内的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3)。
3.7投标人已按招标公告附件一规定的格式及内容签署《投标人声明》。
3.8投标人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明》第九条内容进行评审)。如不同投标人出现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则视其无效投标。
注:未在招标公告第3条单列的投标人资格要求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4. 投标登记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投标登记及发放招标文件时间:2026年8月19日至2026年8月25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节假日除外)。
4.2 投标登记及发放招标文件地点:**市**区广卫路4号建工大厦18楼招标代理部。
4.3 招标文件费用:每份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4.4 办理投标登记时须提供以下的资料:(1)法人代表证明书、授权委托书;(2)营业执照复印件;(3)投标登记申请表。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开始时间:2026年9月8日9时00分;标书代写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6年9月8日9时30分;标书代写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市**区广卫路4号建工大厦20楼会议室。标书代写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国企阳光采购信息发布平台(网址:http://ygcg.****.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om/)和****网站(网址:http://www.****.com)上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网站发布。
招标人:****
地址:**市**区环市东路334号市政中环大厦15楼
联系人:叶工 联系电话:188****7931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市**区广卫路4号建工大厦18楼招标代理部
项目负责人:梁工 联系电话:020-****1333-1866
异议受理部门:****
地 址:**市**区环市东路334号市政中环大厦15楼
联系人:叶工 联系电话:188****7931
8.其他说明
投标人和中标候选人的重大变化告知义务:投标人发生可能影响其资格条件或者招标公正性的重大变化、中标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者存在违法行为的(包括但不限于:合并、分立、破产、重大财务变化、被责令关闭、被吊销营业执照、被暂扣保险许可证、一定期限内被禁止参加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投标等情形),应当及时书面告知招标人。
招标人: ****
招标代理机构:****
日期:2026年8月19日
附件一:
投标人声明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
本公司就参加 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文件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
二、本公司承诺遵循公平、公正、公开、诚实信用原则,在本项目投标中诚信投标,在本项目投标中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委员会成员行贿,不存在少放、不放业绩、奖项等客观评审资料,减少自身竞争力的情形,若存在以上情形的,将自愿接受被招标人列入拒绝投标名单,不能参与招标人后续招标项目的投标。
三、本公司不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一)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二)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或者与本项目设计人或提供咨询服务的机构存在附属关系的;
(三)为本标段监理人或者与本标段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四)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五)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六)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七)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互相控股或参股的;
(八)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九)与本标段的检测机构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十)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十一)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本项事实应当以根据《中华人民**国行政处罚法》依法作出并已经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为认定依据。行政处罚决定中已经明确的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区域范围不包含本标段建设地点的,不受该项规定限制)
(十二)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本项事实应当以根据《中华人民**国行政处罚法》依法作出并已经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为认定依据);
(十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布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十四)在最近三年内有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严重违约”****机关、仲裁机构出具的认定文件为准。“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应当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最近三年”是指从投标截止时间之日起逆推三年,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司法机关、仲裁机构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起计算)标书代写
(十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本公司保证:本项目拟派的项目负责人投标截止时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任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标书代写
五、本公司承诺:如本公司中标,本项目拟派专职安全员将只在本项目上任职,如专职安全员在其他项目中已有任职的,本公司保证在开工前完成更换,确保专职安全员只在本项目上任职,否则将承担违约责任和法律责任。
六、本公司已经对投标时拟投入本项目的管理团队和专业技术人员进行了自查,保证拟投入的所有人员都是受聘于本单位,都在本单位缴纳社保,不存在持证人注册单位与实际工作单位不符、买卖租借(专业)资格(注册)证书等“挂证”违法违规行为。本公司委托的本项目被授权人也受聘于本单位。
七、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不转包或违法分包,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管理规定;依法按照国家、省、市的有关规定发****劳务队伍,依法按时足额支付工程款给分包单位(如有)和支付工资给劳务工人,不以工程款未到位为由克扣或拖欠工人工资。
八、本公司承诺,切实落实《****建设部 ****保障部关于印发建筑工人实名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建市〔2019〕18号)、《****建设局关于印发〈**市建筑施工实名制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建规字〔2020〕18号)、《关于印发**市房屋建筑及市政工程实名制和工资支付分账平台化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穗建筑〔2018〕183号)、《******委员会关于转发〈****建设厅关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用工实名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穗建筑〔2018〕981号)等关于用工实名制和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的各项规定。中标后将遵守总承包企业在投标时向招标人作出的关于实名制管理的承诺,服****公司的统一管理,****公司施工范围的实名制管理负直接责任。我公司接受招标人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九、与本公司单位负责人****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包括: 。(注:本条由投标人如实填写,如有,应列出全部满足招标公告资质要求的相关单位的名称;如无,则填写“无”;若投标人未列全符合相关条件的单位,但未列全的相关单位未参与本招标项目投标的,不视为投标人违反招标公告第3.8点的规定或弄虚作假。)
十、本公司拟委派专职安全员兼任本工程的工地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员,严格遵守建设工程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制度,执行“一不准进、三不准出”规定,选择合法的余泥渣土运输单位及排放点。
十一、本公司承诺,中标后将按招标人要求,积极响应**市关于投身“百千万工程”的号召,主动参与建筑业结对帮扶。
十二、****公司使用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取得的资质参与本项目投标,该资质经资质审批部门核查被依法注销的,本公司承诺自动放弃投标及中标资格。如经查实该资质为以欺骗等不正当手段取得的,将依法接受监督部门的行政处罚。
十三、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一经查实将按相关规定进行信用记录。本公司对失信行为产生的一切后果已知悉。其中,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的,属于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将依法接受监管部门的处罚。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
项目负责人签字:
技术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注:招标人应当要求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签字。
附件二:
投标登记申请表
| 项目名称 |
项目编号 /标段号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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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人名称 |
被授权人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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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证书 |
我公司保证该项目由本单位承包,不接受他人挂靠,不非法转包。如有违犯,责任自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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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人盖章 |
法定代表人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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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纳税人识别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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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危****中心项目-综合楼装修招标公告8.13.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