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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学:
报来《关于给予办****中学(**校区)教学综合楼建设及运动场地改造工程项目立项手续的请示》(南三十三发〔2026〕31号)及有关材料收悉。根据《政府投资条例》(国令第712号),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改善校园办学环境,推动**市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同意建****中学(**校区)教学综合楼建设及运动场地改造工程。
二、项目代码:****。
三、项目建设方式:本项目实行代建制,代建方式为全过程代建。
四、拟建地点:**市**塘区**大道12号****中学**校区校园内)。
五、拟建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项目拟**总建筑面积14317.85平方米,其中教学及教学辅助用房7343平方米、行政管理及教研用房108平方米、后勤及生活服务用房4255平方米、架空层2611.85平方米;拆除既有建筑办公楼1368平方米;对田径运动场跑道、足球场进行改造,跑道改造面积2848平方米、足球场改造面积3956平方米。建设内容包含旧建筑拆除工程、建筑工程、装饰装修工程、结构工程、电气工程、给排水及消防工程、通风及空调工程以及室外相关等配套工程。
六、项目总投资:本项目估算总投资6864.42万元,其中工程费5358.08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716.63万元,预备费789.71万元。
七、资金来源:申请上级资金及市财政等多渠道筹措。
八、接文后请组织开展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工作,并办理土地、规划、环保、水利、节能等相关前期手续,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完成后报我委审批。
2026年7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
抄送:****机关、教育局、住建局、自然**局、财政局、
生态环境局、统计局、审计局。
**** 2026年7月3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