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有关规定,****环境局依法对拟作出审批的********基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意见进行公开。
公开时间:2026年8月19日-2026年8月25日(5个工作日)
一、项目名称:********基地建设项目
二、建设地点:**省**市**市**镇南庄村、龙埔****经济开发区(时尚服饰织造园)龙狮路5号)
三、建设单位:****
四、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省****公司
五、项目概况:
********基地建设项目选址位于**省**市**市**镇南庄村、龙埔****经济开发区(时尚服饰织造园)龙狮路5号),从事高端纺织服装面料的后整理加工,总设计年产功能性面料8500万米。产品方案、生产规模、工艺设备、具体建设内容等以《报告书》核定为准。
六、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水环境
影响分析:项目生产废水与生活污水经预处理达标后,通过市政污水管道汇入区域的市政污水管网,排****处理厂处理,对纳污水域影响很小。
防治措施:生产废水经一套处理能力为100m3/d的废水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处理厂处理。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标后与生产废水一同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处理厂处理。
(2)大气环境
影响分析:项目所在区域大气环境质量现状符合环境质量标准要求,具有一定环境容量。根据大气预测结果,项目大气污染源正常排放下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氨、硫化氢等污染物短期浓度贡献值的最大浓度占标率均小于10%,符合环境质量标准,项目的大气环境影响可以接受。
防治措施:平网/圆网印花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通过收集后统一收集后通过1套“水喷淋+干式过滤器+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数码热转印印花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通过收集后通过1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尾气统一经一根30m排气筒排放;复合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通过收集后通过1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烫金及表处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通过收集后通过1套“水喷淋+干式过滤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尾气统一经一根30m排气筒排放;磨毛工序产生的粉尘经设备自带除尘器处理后经一根30m排气筒排放;加弹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通过收集后通过1套“高压喷雾-静电油烟净化器”处理,尾气经一根30m排气筒排放;定型机主要产生油烟颗粒物废气和少量有机废气,通过集气管道统一收集后通过1套“余热回收+喷淋静电”一体化设施处理,尾气经一根30m排气筒排放;燃气锅炉及模温机采用低氮燃烧技术,废气经收集后,分别通过2根30m高排气筒排放;污水处理站恶臭气体通过抽风管道引至1套“水喷淋+生物过滤”恶臭处理设施处理后通过1根不低于15m的排气筒排放;危废仓库废气采用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的排气筒排放。
(3)声环境
合理布局高噪声源,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有效的隔音、消声和减振等降噪措施,加强机械设备的管理和维护,最大程度降低噪声,合理安排高噪声设备工作时间,确保厂界噪声达标。运营期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3类标准,厂区东侧紧邻龙狮路执行4类标准。
(4)固体废物
影响分析:项目运营期固体废物按本环评提出的措施进行处置或综合利用后,固体废物均能得到妥善处理,不会对周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影响,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防治措施:项目固体废物废布条、塑料包装膜、废包装材料、废布料、废次品等一般固废经分类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技术主体资格的单位回收处置;污水处理污泥鉴定前按危险废物管理,若鉴定不属于危险废物可按一般固废管理,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废活性炭、废油污、废油剂、废润滑油、含油抹布、沾染浆料内包装袋或桶、废导热油等危险废物采用专用容器包装,暂存于危废贮存仓库,委托有相应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可回收原料空桶经集中收集后暂存于危险废物贮存库(空桶库),交由供应商回收至原始用途。职工生活垃圾和栅渣经集中收集后,共同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5)地下水环境
影响分析:根据地下水预测结果,在发生污水处理构筑物底部发生裂缝情况下,对厂址地下水有影响,随着时间推移,污染物浓度会有所降低。项目****经济开发区(时尚服饰织造园)内,地下水下游无水源,所在地下水为咸水,发生最不利情况下,不会对周边民用水井造成影响。
防治措施:项目生产废水收集管道采用明管敷设,厂区严格按照HJ610-2016《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要求,对重点污染防治区、一般污染防治区等采取分区防渗措施,并加强防渗措施的日常维护。规范设置地下水跟踪监测点,一旦发现监测指标明显高于本底值时,应及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地下水污染。
(6)环境风险
严格落实环评报告中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控措施。设置总容积400m3的事故应急池,配套雨水排放口应急切换阀门,按要求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上报备案,同时定期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防范环境风险事故发生。
七、公众参与情况
本项目公众参与调查严格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2018年第4号)要求进行设置,通过网络、报刊及现场张贴等方式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群众反馈意见。
八、****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建设单位作出严格按照审批通过的环评文件及我局批复要求,认真落实各项环境保护对策措施的书面承诺。
九、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十、在拟作出审批意见公开时间范围内,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电话(传真):0595-****9731
邮编:362000
地址:**市**街道世纪大道333****中心3****服务区I16号生态环****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核审批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