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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3528MB1L69789J | 建设单位法人:陈正兰 |
| 字强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 |
| 沧源佤族自****广场3幢4层 |
| 沧源县挡帕河沧源段治理工程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127-防洪除涝工程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N7610-N7610-防洪除涝设施管理 |
| 建设地点: | **省**市**县 |
| 经度:99.272540,99.273450,99.274440,99.276070,99.275470,99.279550,99.280640,99.281450,99.283580,99.291440,99.292980,99.293150,99.294700,99.296160,99.297100,99.297740,99.302940,99.307740,99.313970,99.320960,99.329800,99.333110,99.335380,99.335810,99.340060,99.340490,99.342980,99.344870,99.347100,99.345340,99.348340,99.347310,99.350270,99.352090 纬度: 23.395600,23.400680,23.401370,23.405540,23.406890,23.410260,23.409830,23.409960,23.408930,23.419250,23.418690,23.421820,23.421520,23.419380,23.420150,23.421820,23.419850,23.423110,23.422510,23.418470,23.419760,23.418430,23.416160,23.418730,23.417060,23.419330,23.419630,23.421650,23.421950,23.424180,23.424910,23.423710,23.423450,23.424630 | ****机关:****环境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4-04-07 |
| 临环审〔2024〕44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无 |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1616.68 |
| 35.2 | 运营单位名称:**** |
| ****3528MB1L69789J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公司 |
| ****0302MA6PH3DG5L | 验收监测单位:**** |
| ****0102MA6P06BC5W | 竣工时间:2025-05-31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6-07-21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6-08-18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com/gs/detail/2?id=607219LcaU |
| ** | 实际建设情况:**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挡帕河干流治理工程内容包括堤防工程、护岸工程、排涝工程和附属工程。分为3段,干流治理河段总长为15.00km,左右岸治理堤线(岸线)总长6.851km;支流交汇口治理段长0.238km,左右岸治理堤线(岸线)总长0.515km。共**堤防总长2.776km(其中干流长2.398km,支流交汇口长0.378km),**护岸总长4.590km(其中干流长4.453km,支流交汇口长0.137km)。 挡帕河1****水库输水隧洞消力池出口处,终点为英格公路下游770m,****中心线1.914km,左岸治理长1.360km,右岸治理总长 0.986km。(其中**堤防1.995km,**护岸总长0.351km,修复挡墙 0.114km)。堤防采用M7.5浆砌石护脚+格宾石笼护坡土堤结构,护岸采用格宾石笼护坡+C20埋石混凝土护脚型式。 挡帕河2治理起点为南列河支流交汇口以上80m处,****电站厂房下游680m处,****中心线长3.901km,左岸治理长0.975km,右岸治理总长2.208km(其中**堤防0.403km,护岸总长2.780km)。堤防采用M7.5浆砌石重力式挡墙结构,护岸采用格宾石笼护坡+C20埋石混凝土护脚型式。 挡帕河3治理起点为回珠三组下方为起点,终点为回珠桥上游3.2km。****中心线长3.451km,右岸治理长1.322km(全部为**护岸)。护岸采用格宾石笼护坡+C20埋石混凝土护脚型式。 支流交汇口1治理河段长0.151km,左右岸**堤防0.306km。 支流交汇口2治理河段长0.032km,左右岸**堤防0.072km。 支流交汇口3治理河段长0.055km,左右岸**护岸0.137km。 | 实际建设情况:挡帕河干流治理工程内容包括堤防工程、护岸工程、排涝工程和附属工程。分为3段,干流治理河段总长为15.00km,左右岸治理堤线(岸线)总长7.518km;支流交汇口治理段长0.235km,左右岸治理堤线(岸线)总长0.472km。**堤防总长2.872km(其中干流长2.40km,支流交汇口长0.472km),**护岸总长4.162km,修复挡墙0.484km。 挡帕河1#****水库输水隧洞消力池出口处,终点为英格公路下游770m,****中心线1.914km,左岸治理长1.01km,右岸治理总长1.37km(其中**堤防1.895km,修复挡墙0.484km)。堤防采用M7.5浆砌石护脚+格宾石笼护坡土堤结构,护岸采用格宾石笼护坡+C20埋石混凝土护脚型式。 挡帕河2#治理区起点为南列河支流交汇口以上80m处,****电站厂房下游680m处,****中心线长3.901km,左岸治理长1.064km,右岸治理总长2.222km(其中**堤防0.505km,护岸总长2.781km)。支流交汇口1治理河段长0.202km,左右岸**堤防0.404km;支流交汇口2治理河段长0.033km,左右岸**堤防0.068km。堤防采用M7.5浆砌石重力式挡墙结构,护岸采用格宾石笼护坡+C20埋石混凝土护脚型式。 挡帕河3#治理区起点为回珠三组下方为起点,终点为回珠桥上游3.2km。****中心线长3.451km,右岸治理长1.381km(全部为**护岸)。护岸采用格宾石笼护坡+C20埋石混凝土护脚型式。 |
| (1)变动内容:①在沧源县挡帕河沧源段治理工程挡帕河1段现场施工过程中,经周边村民反映需在挡帕河1段尾端新增473.86m的M7.5浆砌石重力挡墙保护部分田地;②在沧源县挡帕河沧源段治理工程帕河2段现场施工过程中,经周边村民反映需在挡帕河2段新增88.3m的护岸工程保护田地,原计划方案是C20埋石混凝土基础加格宾石笼护岸,但占地过多涉及征地问题,望更改为M7.5重力式挡墙,以减少占用耕地; ③在沧源县挡帕河沧源段治理工程帕河2段现场施工过程中,挡帕河2段自2#Z2+367.59至2#Z2+825.93段因该段河道复杂,巨石过多且没有田地需要保护,望取消该段护岸工程 ④在沧源县挡帕河沧源段治理工程帕河支流1、2、3现场施工过程中,挡帕河支流3因高差过大,地势险峻且原河道满足河水流量,望取消该段护岸工程; ⑤在沧源县挡帕河沧源段治理工程帕河支流1、2、3现场施工过程中,因建设挡帕河支流1护岸工程,原有一条过水路被断,经村民要求需在挡帕河支流1上建造一座满足日常运送农作物的桥,支流1起点位置经村民要求需要在支流1左岸增加35.****.5重力式挡墙,,在支流1右岸增加47.****.5重力式挡墙保护田地; ⑥在沧源县挡帕河沧源段治理工程挡帕河1段现场施工过程中,原设计修复挡墙114m,因原有挡墙无明显受损痕迹不需修复,望可以取消该段工程,经周边村民反映及协商,原设计左岸351m**护岸未涉及农民用地且河岸满足洪水流量,建议取消该段护岸工程; ⑦在沧源县挡帕河沧源段治理工程帕河2段现场施工过程中,挡帕河2段自2#Z2+967.03至2#Z3+007.44段因该段河堤高、河道巨石过多且没有田地需要保护,望取消该段护岸工程。 为确保工程顺利实施按期完工,经建设、设计、监理、施工单位共同研究,同意进行河道治理设计变更。 (2)变更内容 ①在沧源县挡帕河沧源段治理工程帕河1段现场施工过程中,由于征地问题多次协商未果,征地困难,村民多次阻挠施工,堤顶宽度建议缩小为1.5米,且因为原施工区域内已有一条机耕路,村民来与我部多次协商,望取消堤顶泥结石路面的填筑。 ②挡帕河干流2起点M7.5浆砌石挡墙与山体存在缺口,为防止河水灌溉及冲刷进田地,新增15米M7.5重力式浆砌石挡墙填补缺口。 为确保工程顺利实施按期完工,经建设、设计、监理、施工单位共同研究,同意进行河道治理设计变更。本项目堤防工程长度增加0.096km,护岸工程减少0.428km,表土堆场减少10个。 项目治理工程走向与环评阶段一致,工程量相对减少,占地面积减少;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施工期主要建设防洪堤、**平台、排涝涵洞、桥等。采用围堰施工,导流排水、表土剥离、堤防施工、土石方回填、绿化覆土 | 实际建设情况:施工期主要建设防洪堤、**平台、排涝涵洞、桥等。采用围堰施工,导流排水、表土剥离、堤防施工、土石方回填、绿化覆土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陆生生态保护措施:(1)工程施工前应对工程占用区域内可利用的表土进行剥离,单独堆存于表土堆场,加强表土堆存防护及管理,确保有效回用; (2)因地制宜,制定生态修复方案,选用使用原生表土和乡土物种,施工结束后尽快完成植被恢复,恢复至原有土地利用类型; (3)施工中制定保护动物的专门规定,在动物的生境地设置保护动物的告示牌,警告牌等,并安排专门人员负责项目区施工中的动物多样性保护的监督和管理工作。 (4)加强对项目区内的生态保护,严格按照规章制度执法。 (5)加强公众的野生动物保护和生态环境的保护意识教育,严禁猎杀任何哺乳类,严禁打鸟、捕鸟和破坏鸟类的生境,严禁捕蛇、捉蛙和破坏两栖爬行动物的生境。 (6)在施工中尽量减少对动物栖息地生境的破坏。 (7)一定要坚持“先防护,后施工”的原则,严格禁止废土方进入河流和河道。 (8)施工中要杜绝对挡帕河水质的污染,以保证两栖动物的栖息地不受或少受影响。 (9)加强施工人员对野生动物和生态环境的保护意识教育。 (10)加强管理,严禁施工人员或施工器械进入占地范围外的区域进行施工或活动。 (11)格落实项目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严禁废水直接外排,固废不得排至河道; (12)优化施工方案,严格控制高噪声设备使用,采取降噪措施,尽量避免高噪声设备同时使用对动物产生扰动。 (13)在施工前可进一步对河堤设计进行优化,尽量塑造近自然水域形态、底质、亲水岸线,尽量避免采取完全硬化的措施。 2、水生生态保护措施:(1)施工期产生的废水、固废等严格按照本次评价提出的要求进行处置,严禁排入挡帕河; (2)严禁施工人员电鱼、炸鱼、毒鱼等违法违规捕捞行为; (3)避让鱼类繁殖期施工; (4)围堰施工严禁导致河道断流,围堰段河道治理完成后应及时拆除围堰。 3、地表水环境保护措施:(1)在各个施工生产生活区设置一个5m3的二级沉淀池收集施工废水,清洗废水通过二级沉淀池沉淀处理,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于场地洒水降尘,不外排。 (2)在各个施工生产生活区分别设置一个不小于5m3的化粪池进行收集处理后由附近农户清掏用于农田施肥,不外排。 (3)在施工过程中根据实际情况,设置简易沉淀池,基坑涌水经沉淀处理后用作洒水降尘或混凝土及搅拌用水。 (4)产生的建筑垃圾规范收集及时清运,生活垃圾采用垃圾桶收集,定期清运,严禁向河道内倾倒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 4、地下水及土壤环境保护措施:重点防渗区:危废暂存间占地范围,防渗技术要求为等效黏土防渗层Mb≥6m,K≤1×10-7cm/s,或2mm厚**度聚乙烯,或至少2mm厚的其他人工材料,渗透系数≤10-10cm/s。 一般防渗区:沉淀池、化粪池等占地范围,防渗技术要求为等效黏土防渗层Mb≥1.5m,K≤1×10-7cm/s; 简单防渗区:其余区域进行硬化处理。 5、声环境保护措施:施工运输车辆途径村庄时应低速、禁鸣。 6、大气环境保护措施:(1)在施工场地安排员工定期对施工场地洒水以减少扬尘量,洒水次数根据天气状况而定,一般每天洒水3~4次,若遇到大风或干燥天气可适当增加洒水次数。 (2)施工过程堆放的表土采用密目网遮盖;建筑材料加盖苫布,防止扬尘。 (3)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在风速大于3m/s时应停止挖、填土方作业,同时对弃土表面洒水,防止扬尘。 (4)对建筑垃圾及时处理、清运、以减少占地,防止扬尘污染,改善施工场地的环境。 (5)加强施工现场运输车辆管理,运输车辆严禁超载,渣土和易抛洒材料采用遮盖良好的车辆运输。 (6)施工结束后,应尽早对场区内的裸露地面进行植被恢复,减少扬尘的产生量和预防水土流失。 (7)施工场地内对施工车辆实施限速行驶,减少起尘量。 (8)表土堆场设置土工布进行覆盖。 (9)加强对机械设备、运输车辆的维修和保养,避免燃油机械超负荷作业,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 7、固体废弃物污染环境防治措施:(1)剥离表土堆存在表土堆场,后期用作覆土绿化(草皮植被护坡)及临时占用耕地复垦; (2)建筑垃圾能回收的废材料、废包装及****公司处理。****回收部分堆放达一定量时应及时****垃圾场处理; (3)生活垃圾经垃圾桶收集后由施工人员自行运至附近村寨垃圾集中收集点,最终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在施工生产生活区设置一个带盖垃圾桶; (4)在3#施工生产生活区设置一间10m2的危废暂存间,废机油集中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定期清运处理。 8、环境风险防范措施:(1)废机油暂存间的安全生产管理,严格执行国家和有关部门颁布的标准规范和规定,施工办公生活区内设备严格执行有关防火、防爆规定,建筑物以及设备设施的防火距离必须保证设计规范要求的距离,留有合理的消防道路; (2)对废机油暂存间采取硬化等防渗措施,尽可能减少跑、冒、滴、漏,降低对环境的影响,并设置台账; (3)产生的废机油及时委托有资质的单位清运处置,不在施工生产生活区长时间贮存; (4)增强安全意识,加强安全教育,增强职工安全意识,严禁火源进入,认真贯彻安全法规和制度,防止人的错误行为,制定相应的应急措施; (5)完善施工生活生厂区应急物质,如编织袋、沙土、灭火器等。 | 实际建设情况:1、陆生生态保护措施:项目设置了专用的表土堆场6个,表土全部回填复垦,目前施工区已经完成绿化和植被绿化,并通过了水土保持验收;施工过程中未发生狩猎、打鸟等活动;施工期施工废物严格按照要求处置,未排至挡帕河,水质未受到影响;施工期间未发生相关的环保投诉事件。 2、水生生态保护措施:废水、固废未外排挡帕河,未发生电鱼、炸鱼、毒鱼等违法违规捕捞行为;施工期集中枯水期,不属于鱼类繁殖期,施工围堰未导致河道断流。 3、地表水环境保护措施:施工区设置简易沉淀池收集废水,废水回用洒水降尘或混凝土拌合;废木料、废金属、废钢筋等收集外售,废弃混凝土块、废砂石运至沧源县制定建筑垃圾堆放点,及时清运,未发生倾倒。 4、地下水及土壤保护措施:未设置生活区,未设置化粪池,车辆保养维修****修理厂,未设置危废暂存间。 5、声环境保护措施:车辆途径村庄时低速、禁鸣,未发生噪声污染投诉事件。 6、大气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对施工道路、施工区等进行洒水降尘,物料堆放、运输等遮盖篷布,车****汽修厂进行保养;未发生大气污染投诉事件。 7、固体废弃物污染环境防治措施:项目设置了专用的表土堆场6个,表土全部回填复垦,目前施工区已经完成绿化和植被绿化,并通过了水土保持验收;废木料、废金属、废钢筋等收集外售,废弃混凝土块、废砂石运至沧源县制定建筑垃圾堆放点,车辆保养维修****修理厂。 8、环境风险防范措施:车辆保养维修****修理厂,不需要设置危废暂存间;储备编织袋、砂土等物质,开展汛期应急演练。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落实环境管理、环境监理的要求。 | 实际建设情况:由工程监理单位开展监理工作。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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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沉淀池 |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 III类标准 | 施工废水回用,不外排 | 委托****于2025年8月16~2025年8月17日对挡帕河水质进行了监测 |
| 1 | 运输车辆加盖篷布,封闭运输 | / | 运输车辆加盖篷布,封闭运输; | 无 | |
| 2 | 洒水车 | / | 洒水车 | 无 | |
| 3 | 堆放的表土采用土工布遮盖;建筑材料加盖苫布 | / | 堆放的表土采用土工布遮盖;建筑材料加盖苫布 | 无 |
| 1 | 设置表土堆场 | 已设置表土堆场 | |
| 2 | 施工生活区设置带盖垃圾桶 | 未设置施工生活区,无需设置垃圾桶 | |
| 3 | 在3#施工生产生活区设置10m2危废暂存间一间 | 未设置施工生活区,不产生废机油 |
| 1 | 对施工场地、施工道路等临时占地进行植被恢复 | 对施工场地、施工道路等临时占地进行植被恢复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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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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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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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施工场地、施工道路等临时占地进行植被恢复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对施工场地、施工道路等临时占地进行植被恢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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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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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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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