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远县石门乡卫生院靖远县石门乡卫生院机动车保险服务直接选定采购合同政府采购合同公告

发布时间: 2026年0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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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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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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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合同编号:****
二、合同名称:****机动车保险服务直接选定采购合同
三、项目编号:****
四、项目名称:****机动车保险服务直接选定采购合同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地址:****

联系方式:199****29779

供应商(乙方):****

地址:**省**市**区人民路66号

联系方式:153****5810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名称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1 车辆保险 1(2372) ¥2,372.00 ¥2,372.00 1.基本服务 ①保证各级采购人优先享受各项服务。 ②供应商针****小组,配备总协调人,负责日常管理、****小组成员不少于三人,均需有三年以上机动车保险业务工作经验或新能源机动车保险业务工作经验),明确姓名、联系电话、邮箱等。 ③根据所投保的险种,由供应商完成出单事宜,并派专人将保单正本和保费发票送达被保险人。 ④供应商应在续保车辆保险到期7日前通知投保单位,并派专人办理有关手续。 ⑤投保期限由被保险人自行决定,但最多不得超过一年。如本项目合同到期后投保期限未到期,则被保险人继续享有合同规定的权利。 ⑥服从征集人管理要求,接受监督检查,执行本次框架协议采购合同。 ⑦履行供应商提供的其他服务承诺。 2.理赔服务 ****公司情况提出保险售后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受理报案、与第三方发生交通事故并有人员伤亡具体理赔方案、现场查勘、拖车服务、赔付时限、维修厂的确定等,并建立本项目理赔服务绿色通道,主动迅速地为各被保险人提供优质的服务。具体如下: ①对于稀缺或稀有车型,供应商应**被保险人共同确定损失金额,并应在接到报案后7日内完成。 ②当和被保险人就赔偿结果无法达成一致时,根据被保险人的要求,应指定具有国内保险公估营业许可****公司进行损失评估,并负担有关公估费用。 ③如未按约定时间定损,造成财产损失无法确定,应以被保险人提供的财产损毁照片、损失清单和修理发票作为赔付理算依据。 3.车辆修理 ①车辆出险后,被保险人可选择****修理厂及专修厂修理受损车辆。 ②受损车辆更换零部件应为原厂配件。若原厂配件无法获得,或因车辆使用年限、实际价值等因素使用原厂配件将导致维修费用超过车辆实际价值且经被保险人同意的,可使用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的同质配件(即质量相当或不低于原厂标准的配件) 4.索赔材料递交 ①接到被保险人索赔材料后应立即审查核实,若认为有关证明或材料不完整,应立刻以书面或口头方式通知被保险人应补充提供的有关证明或材料。若在接到索赔资料后2日内未给予有关审核意见,则视为认可索赔资料的完整性。 ②支付抢救费用 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限内合法使用保险车辆的过程中,发生保险事故,造成车内人员或第三者人身伤害,需紧急抢救,应在责任限额范围内先行支付抢救费用。 响应内容

合同金额: 2,372.00元,大写(人民币):贰仟叁佰柒拾贰元整

履约期限:2026年08月06日至2026年08月25日

履约地点:**省**市金元素**乡**村

采购方式:框架协议采购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6年08月06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6年08月18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k2942.pdf

****

2026年08月18日

附件(1)
招标进度跟踪
2026-08-18
合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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