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BYS-202607FJ-010001的澄清文件

发布时间: 2026年0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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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企业信息
文件编号 投标资格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标书代写 投标有效期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标书代写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投标保证金金额 控制价(最高限价) 评标办法 开标时间 标书代写 开标地点 标书代写 开标方式 标书代写 资格审查方式 答疑澄清时间 是否延期 延期后开标时间 标书代写 延期后开标地点 标书代写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递交时间
90
0元 人民币
建设工程总承包综合评估法智能评标
****中心项目(EPC)项目编号(****)招标文件疑问统一回复(第三次)

1、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自行编制工程量清单,为评标提供统一的口径。 依据《GB50500-2013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规定,工程量清单应由招标人编制,****建设厅发布的《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计价规程》,工程总承包项目清单应有招标人编制,综上,无论施工总承包还是工程总承包,无论是工程量清单还是总承包项目清单均是由招标人编制,投标人编制清单无任何依据,请核实 若投标人自行编制工程量清单,各自对项目理解不一样,清单分项、特征、工程量均不一致,既做不到统一口径,评标无任何相关细则,也无法进行相关项目的评标,请核实

答复:投标人编制清单依据批复的概算进行编制。

2、招标文件说明,投标人所编制工程量清单作为成本控制、进度款支付的依据、作为合同谈判和签订的基础。 成本控制、进度款支付均以合同价格为依据,投标工程量清单并非合同价组成,无法作为依据,请核实 招标文件已对合同条款做了约定,投标人所编制工程量清单既不是合同价,无法作为合同谈判和签订的基础,请核实

答复:投标人编制清单依据批复的概算进行编制。清单及清单价格作用投标人自行理解,本条款不影响投标人公平报价、设置不合理限制条件,不构成招标文件违规条款,投标人可正常按照文件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参与本次投标。

3、招标文件专用合同条款21.1.11条约定不可预见因素变更和清单缺项按GB/T50500-2024清单计价标准执行,而21.1.7条约定变更估价按GB50500-2013清单计价规范执行,两者对于清单分项、特征、综合单价等计算模式均不一致,属于歧义条款,实际发生无法按照合同实施,建议统一为行GB50500-2013(财政评审现用),请核实

答复:政策硬性约束依据 根据黄发改公管〔2026〕235 号第十五条明确规定:政府投资房屋建筑、市政EPC项目应当实行工程总承包,采用总价合同,推行综合评估法,禁止采用下浮率招标、禁止采用模拟清单招标。本项****健身中心房建EPC总承包,要求投标人自主编制清单只作为为评标提供统一的口径,有利于合理评标和定标报价得分的依据;作为成本控制、进度款支付的依据、只作为合同谈判和签订的基础,不作为最终结算的依据。

采用总价合同的工程调整合同价格依据GB/T50500-2024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标准总价合同调整原则。变更估价格执行清单计价规范执行GB50500-2013和24定额。

4、经核算分析,招标文件中的概算造价(即招标控制价),不包含室外道路、广场、绿化等内容,也不包含地面装饰、墙面装饰以及给排水、照明、空调和大部分弱电系统等,本次招标范围是否以概算内容为准,请核实

答复:投标人编制清单依据批复的概算进行编制。

5、招标文件合同条款21.1.12条,关于工程款支付,工程竣工验收时支付的比例比进度款比例低15%,即发包人按时付款的情况下,完工时,承包人不仅不收工程款还需倒退工程款15%,不符合逻辑,请核实

答复:此合同专用条款属于成交后双方履约约定内容。不属于评审打分、资格审查、报价约束类评标核心条款,不影响投标人公平参与本次投标、不改变评审规则与中标判定标准,不构成招标文件违法违规限制性条款。贵单位可正常编制、递交投标文件。

招标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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