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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施工)(项目名称)施工X03子项工程标段补遗文件02号
致:各投标人
现就****项目(施工)(项目名称)施工X03子项工程标段招标文件相关内容作出修改,具体事宜如下:
一、对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13项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及期限修改为:
| 10.13 |
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及期限 |
公示媒介:将公示内容以书面形式告知所有投标人; 公示期限:3日(不少于3日) |
二、对招标文件第四章专用合同条款21.补充条款的第(25)项违约责任明确为:承包人未经发包人审批同意,私自使用《工程材料和设备选用表》品牌外的材料或设备,发包人有权要求整改,整改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同时发包人有权对承包人处以所涉及相应材料和设备价款1倍的违约金。如承包人拒不整**发包人不予支付该部分材料、设备涉及的全费用(含对应项目人、材、机、管、利、税金等),同时有权处以承包人涉及该部分材料、设备价格双倍的处罚。
三、招标文件中涉及以上内容的作相应调整,其余内容不变。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公司
2026年0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