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猪养殖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第一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个体工商户)委托**贵****公司对****生猪养殖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要求,现对环评情况进行首次公示,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有关事项向公众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要
(1)建设项目名称:****生猪养殖项目。
(2)地址:**市**区白沙镇****小组。
(3)建设内容:项目总占地面积7936m2,主要建设内容包括:**1栋猪舍(建筑面积4246m2),配套建设1套粪污处理设施、冻库以及管理用房(建筑面积300m2)等。项目建成后达到年存栏育肥猪4000头,出栏肥猪8000头的养殖规模,猪幼仔均采取外购。
(4)建设性质:**。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个体工商户)
(2)联系地址:**市**区白沙镇****小组
(3)电话:****9279
(4)联系人:曾工
(5)电子邮箱:****@qq.com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1)环境影响评价单位:**贵****公司
(2)联系地址:**市**坡区石坪桥正街119号1幢29-2号
(3)电话:133****2810
(4)联系人:陈工
(5)电子邮箱:****@qq.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若您对本项目有意见和看法,可按照下方网址链接格式要求填写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意见表,请填写与本次环境影响补充评价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注: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公参内容)。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意见表网址:https://pan.**.com/s/16NPuqYu5DvWLq1FnGkuScApwd=mk2a 提取码: mk2a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1)请公众自行下载本项目的公众意见表,填写后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交予建设单位或者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2)在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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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