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龙大道中段 141 号资产委托运营结果公示
(招标编号:****)
公示结束时间:2026年08月21日
一、评标情况
标段(包)[001]蜀龙大道中段141号资产委托运营: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中标候选人第 1 名:****,其他类型投标报价:详见本结果公示三、其他所示内容,质量:/,工期/交货期/服务期:0 天;
中标候选人第 2 名:******公司,其他类型投标报价:详见本结果公示三、其他所示内容,质量:/,工期/交货期/服务期:0 天;
中标候选人第 3 名:******公司,其他类型投标报价:详见本结果公示三、其他所示内容,质量:/,工期/交货期/服务期:0 天;
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中标候选人(****)的项目负责人:马宇挥 /
;中标候选人(******公司)的项目负责人:邓松林 /;
中标候选人(******公司)的项目负责人:张道伦 /;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中标候选人(****)的资格能力条件:满足招商文件要求;中标候选人(******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满足招商文件要求;
中标候选人(******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满足招商文件要求;
4、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情况
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情况:经综合评审排名第一;
中标候选人(******公司)的评标情况:经综合评审排名第二;
中标候选人(******公司)的评标情况:经综合评审排名第三;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投标人对评审结果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公示期:3 个工作日;公示截止时间:2026年08
月 21 日)将书面异议文件(应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和注明日期****集团有限公司提出,联系电话:028-****6666。
三、其他
(一)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名单
第一中标候选人:****,报价:①运营期第 1 年至第 4 年:收益分成支付比例 15 %;②运营期第 5 年至第 7 年:收益分成支付比例 16.5 %;③运营期第 8 年至第 10 年:收益分成支付比例 18 %。运营期限:10 年(含改造期),自运营场所交付之日起计算。
第二中标候选人:******公司,报价:①运营期第 1 年至第 4 年:收益分成支付比例 15%;②运营期第 5 年至第 7 年:收益分成支付比例16.5%;③运营期第 8 年至第 10年:收益分成支付比例 18 %。运营期限:10 年(含改造期),自运营场所交付之日起计算。第三中标候选人:******公司,报价:①运营期第 1 年至第 4 年:收益分成支付比例 15%;②运营期第 5 年至第 7 年:收益分成支付比例16.5%;③运营期第 8 年至第 10年:收益分成支付比例 18 %。运营期限:10 年(含改造期),自运营场所交付之日起计算。
****委员会成员名单:
王娟、朱永松、金利红、潘山山、沈楠
(三)公告发布媒介:****交易中心、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集团有限公司门户网站上以公告形式发布,同时链****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和香见 APP。
(四)其他补充事宜
公示时间:3 个工作日。
四、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集团有限公司。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 址:**市**区**街道香城南路 180 号
联 系人:王老师
电 话:028-****2321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恒创****公司
地 址:**市**区蓉香路17号附202号(办公地址)
联 系人: 赵先生
电 话:028-****9909
电子邮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