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
2、采购项目名称:****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6年8月5日
5、评审日期:2026年08月17日
二、成交情况
一包:
成交单位:****
地址:**省**市**区安乐镇赵村南街5组547号一楼
成交金额:折扣率报价94.9%
服务期限:2026 年 9 月至 2027 年 7 月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检测标准及质量要求,满足采购人要求。
二包:
成交单位:****公司
地址:**省**市**区定鼎门街道新村国香茶城一楼1-7
成交金额:折扣率报价97%
服务期限:2026 年 9 月至 2027 年 7 月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检测标准及质量要求,满足采购人要求。
三包:
成交单位:******公司
地址:**省**市老**道北路街道春都路126号9号楼所:二层2#区域
成交金额:折扣率报价93.2%
服务期限:2026 年 9 月至 2027 年 7 月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检测标准及质量要求,满足采购人要求。
三、磋商小组名单
郭国宁、李会强、梁献莉(采购人代表)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按照《****政府采购代理服务费标准》计价标准,价格按照95%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代理服务费金额不足3000元的按3000元收取。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中标公告期限
本次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公告日即为成交通知书领取日。公告日起1个工作日内,被授权的成交单位代表应到代理机构指定地点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书,逾期未领取的,视同公告日已领取。成交单位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与采购人完成采购合同的签订。
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成交公告发布之日后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法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并提交质疑函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区新区大道东与**大道交叉路口往西约200米
联系人:郭老师
联系方式:152****856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市开元大道与长**街交叉口863创智广场2栋4楼413室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方式:0379-****3818
2026年8月18日